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楼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RBZB-CG01-2022049

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楼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RBZB-CG01-2022049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楼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BZB-CG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楼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楼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楼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有效的独立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在近3年至少担任过3个及以上类似施工项目的负责人;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针对该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
7.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 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B座9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B座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地 址:北京南路246号

联系方式:130*****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驰达-集电港B座902

联系方式:177*****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刚

电 话:177*****9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楼消防设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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