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村2015年度垃圾清运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通海村2015年度垃圾清运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二次)
为切实落实上级关于整治村庄环境卫生的有关要求,美化净化我村环境卫生,保持农村环境面貌长期清洁,构建和谐美丽新农村,进一步规范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实现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日常化,同时将有限资金最大化利用,经村集体研究决定,现就通海村村辖范围内的垃圾清运业务进行对外招投标。该工程已经镇政府批准,村级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负责通海村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及外来人员每天产出的生活垃圾及村辖企业产出垃圾,包括垃圾清理、托运、维护,达到堆积垃圾时产时消、日产日清。
2、项目地点:张芝山镇通海村;
3、计划工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清运要求:对全村范围内所有垃圾、临时堆放点及各户路边垃圾桶(池)存放垃圾全部收清,每天上午清运一次,必须做到垃圾堆放点、垃圾桶内垃圾清理到位、桶内不得残留垃圾、桶周边清扫干净,确保无堆积、无死角、无保留垃圾。若遇上级部门检查或中心工作需要随时随地进行清理。垃圾统一清运至张芝山镇政府指定垃圾回收站。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考虑到该项目实施的特殊性,对近期有业绩、守信誉、无不良行为、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承担过类似工程(须提供近两年类似工程的合同)建设的企业或60岁以下自然人,可以参加报名,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由于工程需要,投标人必须自备运输工具,运输车辆需为投标单位或投标自然人所有,且证照齐全。
三、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需提供近两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
5、运输车辆必须为投标单位或投标自然人所有,车辆按时年检,提供车辆交强险的复印件,且投保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或投标自然人。
四、报名
1、请申请人于2015年2月6日上午9:00至11:00张芝山镇310办公室
2、报名时需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业绩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运输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运输车辆保险原件、复印件。
3、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预审或投标或成交资格。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以最低有效报价为中标价。
六、发布时间: 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6日上午11:00
七、本工程由南通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
招 标 人:通州区张芝山镇通海村村委会
招标人地址:通州区张芝山镇通海村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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