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圳水库一级保护区视频等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采购公开选择代理机构公告
东圳水库一级保护区视频等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采购公开选择代理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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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拟公开选择东圳水库一级保护区视频等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采购的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称:东圳水库一级保护区视频等综合管理系统
2、地点:东圳水库区域
3、规模及内容:①环库一级保护区视频:包括环库一级保护区隔离带新增警戒球、枪型摄像机、预警广播系统、环库网络光纤通信系统、指挥中心建设、安全防护系统等;②智慧水库综合管理系统:包括数据中心建设、应用支撑、应用系统、基础环境等;③水库标准化建设:包括水库运行、调度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修订与完善等工作。
4、总投资额:约 1900万元
二、代理范围
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
三、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 (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代理服务费、专家评标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四、报名条件:
1、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及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代理中介超市采购代理库内已登记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2、非莆田市内工商注册的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交:
(1)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提供备查;
(2)有2人以上(含2人)在莆田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这些工作人员的经培训的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备查;
(3)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提供备查;
(4)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提供备查;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经年检且年检有效期内)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本市招标代理单位还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须经年检且年检有效期内)(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5、截止到报名时间,从事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一年以上(含)且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线上电子标的)5个以上(含),其中至少含3个莆田地区项目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同类采购项目。须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以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或者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招标公告截图和项目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抽取资格。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7日下午3:30时止。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提交地点: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3、材料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从符合资格条件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抽中的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家为备选中标人。
2、抽取程序: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7个入围单位的号码(现场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第三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一次为中标号,第二次为备选中标号),第四轮由投标人按顺序抽取号码,所抽的号码与中标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与备选中标号相同的投标人为备选中标人。
3、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公示时间
2022年08月29日下午3:30时起至2022年09月07日下午3:30时止。
九、抽取时间、地点
2022年09月07日下午3:30时,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抽取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编制工作,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及时发布招标答疑文件。
3、中标人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关业务咨询,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
4、若中标人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5、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
招标人: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
联系人:佘先生
联系电话:15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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