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同心县内边文化旅游复合廊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同心县内边文化旅游复合廊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同心县内边文化旅游复合廊道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变更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同心县内边文化旅游复合廊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2】30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除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项目建设单位为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1、道路:规划路(K0+000--K1+576.753)道路按照规划红线宽度进行设计,设计起点为K0+000,设计终点为K1+576.753,设计全长1576.753米;2、旅游驿站一:①广场铺装7783.05平方米;②生态停车场699.6平方米;③车场碎石路787.25平方米;④汀步面积15.58平方米;⑤景墙长16米,高2.1米;⑥绿化种植1613平方米;⑦瓮城内配套给排水等工程;⑧公共卫生间总建筑面积为64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层高3米,建筑高度3.6米,配套水暖电工程;⑨拆除原有危房,新建房屋265.32平方米。其余原有建筑做结构加固及翻新。3、自行车骑行服务站:①广场硬化铺装857.75平方米;②生态停车场124平方米;③圆形树池,直径1.8米;④新建弧形文化墙一座,底部高度1.5米,烽火台垛口高度0.6米;⑤绿化种植355平方米;⑥休息点配套给水、雨水、照明工程。4、旅游驿站二:①大门入口及瞭望台全长24.8米,最高处高7.5米,最低处高4米。瞭望台选装钢梯二次设计;②灰色碎石路面4673.46平方米;③生态停车场297平方米;④帐篷搭建区;⑤外围墙一全长97.34米,高度2.1米,由直线部分和弧形部分组成。内部墙二全长20.5米,高度2.1米,折线型;⑥相框架4个;⑦集装箱营地;⑧拓展体验区;⑨照明采用太阳LED造型灯13套;⑩休闲区设置茅草亭7座,移动卫生间一座(成品购置);?场地边界随坡铺贴C25混凝土块。5、观景台:观景台面积113.79平方米,配套垃圾箱1个、成品休闲坐凳8组。6、生态步道:新建生态步道从三铺墩驿站二到五铺墩观景台,全长6710米。
2.2建设地点:同心县相关乡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包含旅游驿站一、结构加固、室内装修及长城展览在内的全部内容;二标段包含旅游驿站二、自行车骑行服务站、道路工程、观景台及生态步道在内的全部内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总承包内容包括深化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
2.4.1工程设计范围:深化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专项设计;
2.4.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以及工程养护;
2.4.3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资质: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执业资格(区外投标单位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成员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2.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2款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3.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内(或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天内);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5日18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备注:网上登记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时的项目经理,登记后不得更改。)
4.2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3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暂停第三方服务机构(CA证书)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5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联 系 人:马文瀚
电 话:0953-*******
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满轲、罗绍伏
电 话:181*****895、181*****889、0951-*******
标签: 内边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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