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购公告

东区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购公告

2022-09-01 10:00,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东区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规模

    投资额(¥500,000.00元)

  • 所需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
  • 服务内容
    预估辖区自建房约*****栋,包含经营性自建房约7132栋,实际数量以我方提供或实地排查为准,若实际排查数量超出预测数,中标单位报价应考虑在内,开展排查员排查培训不少于11场,现场和线上技术指导各社区(各经联社)开展相关业务,处理技术问题;对辖区内自建房排查成果开展数据质检、审核与汇总,保证数据通过上级部门核验;对辖区内自建房预判断有安全隐患的进行检查、入户核查与情况汇总,数据分析提供核查结论、评定建议和初步整治建议;系统后续版本更新后需更正信息等情况下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录入(根据社区上报);其他有需要技术性支持工作(如总结汇报、配合上级部门调查的资料整理、专家论证、评审和咨询费等);中选单位要求对本次服务内容应满足文件要求:《东区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要点、技术指引等;提供东区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采集;东区街道自建房安全整治情况汇总表;东区街道排查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改工作台账。服务完成后提供1套完整电子归档资料(Word、Excel、PDF等文件)及3套纸质版盖章归档资料;中选单位在服务期间应保证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负责日常业务联系、技术对接、决策等事务且不可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验收标准为2022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预判断有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的入户核查;2023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信息核查及安全隐患入户核查工作;街道按不低于经营性自建房总数50%、不低于居住用自建房总数 10%的比例进行抽查;市级按不低于经营性自建房总数10%、不低于居住用自建房总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总量中10%的房屋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完成排查;重新排查验收仍不合格,我街道除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外,还有权向中选单位追回服务合同中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要求有检测检验服务资质查看资质等级树
  • 其他要求说明:
    需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违约条款: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若我街道抽查验收中发现,中选单位在自建房排查过程中,存在5栋及以上数据录入缺漏、录入信息与实际不符等原因,即视为中选单位违约。中选单位除在限期内更正补录正确信息,还需支付总服务金额的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支付时先行扣除,若不存在抵扣事项,则中选单位应当在违约事项确定后10日向我街道支付,逾期未支付,每逾期一天按1%计算逾期利息;3、若因中选单位在数据录入缺漏、录入信息与实际不符、隐患核查缺漏等原因造成我街道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通报批评,我街道除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外,还有权向中选单位追回服务合同中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此外,本次服务的所有需求资料、过程资料、成果资料均属于采购人。中选单位应对所有资料进行保密,不可用于除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若发现中选单位未经过采购人允许,将成果用于除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视为违约,则采购人可追究中选单位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要求中选单位赔偿。
  •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 检验检测服务
    • 不分等级
    • 检验检测服务
      • 其他检验检测
  • 服务时限说明
    2022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预判断有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的入户核查;2023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信息核查及安全隐患入户核查工作;2023年6月30前配合通过镇街、市级抽查验收。 质保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底前,配合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整治工作。
  • 服务金额
    低于或等于¥500,000.00元
  • 金额说明
    服务内容总价包干,总价最高限价50万元。本项目不设预付款;中选单位在完成相关工作通过验收后协助采购人完成请款程序,包括提供发票及相应的支付凭证资料。我方将相关报销资料提交至财政部门,即视为已完成支付手续;2022年9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入户核查及整治工作,且配合市级抽查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023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信息核查及安全隐患自建房入户核查工作,2023年6月30前通过镇街、市级抽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5%;留5%为质量保证金,2025年6月底前配合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整治工作,支付剩余的5%。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次报价竞价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名时间
    2022-09-01 10: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整治 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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