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廉政教育宣传片竞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廉政教育宣传片(PTXECG
**********)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价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廉政教育宣传片
采购方式:电子竞价
预算金额:45,600.00(元)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廉政教育宣传片
服务范围:本项目是高清画质标准的宣传片与专题片,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的前期拍摄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所拍摄的画面影像质量及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广播级高清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0 个工作日内。
服务标准及要求:1、所拍摄画面内容要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有损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尊重民族风俗,不得有损党和国家形象,不得违背政府现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机密。2、所拍摄画面要满足本项目的叙事表达和节目需求,同时在表达方式及整体影像质感等方面要体现出较高的艺术水准。3、出片画质需达到1920*1080 HD无损电视全高清标准以上。4、后期制作需使用高清无损编辑器与电影制作同等级或以上标准编辑软件。5、节目视音频指标需满足广播级高清电视节目播出需求。6、需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完成节目制作并按照要求修改。
服务基本内容:违约条款:1、因甲方重大政策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本合约规定款项的,每逾期壹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退甲方支付的合同款额,并赔偿全部损失;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宣传片制作的,每逾期壹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格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5、合同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引起诉讼的,守约方有权要求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第一期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期于影片完成且通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50%。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或证书复印件。(二)供应商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三)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供应商应提供一个报价截止时间前五年内类似业绩的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不接受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保证金金额: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3、保证金退还时间: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市政府南广场C幢
联系人:吴工
2、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400-151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