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2022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香河县2022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香河县2022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4号地块位于香河县蒋辛屯镇,五一路东侧,姬庄村西侧,占地面积9574m2(合14.361亩),该宗地征收前地类为农用地,权属香河县蒋辛屯镇蒋辛屯村。四至:北至蒋辛屯村地,东至富力新城小区,西至五一路,南至204乡道。拟开发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A5)。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发〔2017〕3号)、《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廊政发〔2018〕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7月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香河县拟征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三河市华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于2022年4月受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香河县2022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4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定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符合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2年4月18日至21日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获取以下信息:(1)地块目前为建筑工地内道路,地面水泥硬化,无植被,地块内无建筑物,地面有堆土,是其旁边基坑开挖所致,快筛结果无异常,地块南部有少量钢筋存放,无污染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痕迹,无异味。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2017年以前种植农作物及树苗,2017年至2020年荒废成为空地,2020年成为建筑工地,历史上没有过工业生产活动。(2)调查地块在历史上种植过树木、小麦,没有使用过国家禁止的农药、除草剂等,没有污水灌溉历史。该地块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对地块造成污染的活动,但是无法排除在用地过程中是否由于意外情况存在导致土壤污染的事件发生,为了地块的安全利用,应该验证性采样测45项基本项、pH值。(3)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在产企业包括荣盛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廊坊成和办公家具工程有限公司、中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香河鑫山钢筋结构有限公司,历史上曾存在香河超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地块紧邻北侧为蒋辛屯村地,西侧为大香线,南侧为204乡道,东侧为正在建设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香河医康院区楼宇。经分析,荣盛兴城投资有限公司、中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仅为办公楼,不进行生产,因此不易对调查地块土壤产生污染;廊坊成和办公家具工程有限公司及香河鑫山钢筋结构有限公司涉及含铁的金属粉尘,所有生产工艺均在密闭环境中操作,且空气中的金属粉尘不易远距离扩散,调查地块不在该公司的下风向位置,因此不易通过大气沉降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调查地块内生产车间均进行了硬化防渗,金属粉尘不易垂直入渗到土壤中,且金属元素在土壤中亦不易远距离扩散,所以不易对调查地块产生交叉污染;香河超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在生产期间不涉及高污染物质的使用,且地块进行了硬化,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为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无废气产生,不易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
我公司野外项目组于2022年4月22日至27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采样工作,共布设采样点位7个,其中土壤采样点位3个,孔深5m,水土复合点位4个,孔深11~15 m。共采集土壤样品37组(含平行样4组),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中要求的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As、Cd、Cr6+、Cu、Pb、Hg、Ni、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蒽、茚并[1,2,3-cd]芘、萘、pH值,共46项;采集地下水样品5组(含平行样1组),检测项目包括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共31项。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本报告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中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进行评价,根据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2017)中的III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中除总硬度、氟化物、砷、锰(仅背景)等4项指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外,其余27项指标均未超标,结合区域水文地质资料,氟化物、砷、锰超标可能与区域背景、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有关,总硬度超标可能是因为地下水埋深较浅,与地表交互作用强导致。因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包括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饮用地下水共3种途径,调查地块地下水超标项目不属于易挥发性污染物,且浅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进行开发利用,缺少地下水污染物的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医疗卫生用地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工作,地块可作为医疗卫生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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