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2022年客车废蓄电池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2022年客车废蓄电池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销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郑州车辆2022年客车废蓄电池销售
2.项目编号:GKTP -CL2022-02
3.项目内容:
包件号 | 序号 | 包件名 | 物资名称 | 国家危险货物类别 |
| 预估数量 | 存放地点 | 备注 |
1 | 1 | 废电池 | 废镉镍电池 | HW49-900-044-049 | 吨 | 30 | 郑州 | 规格型号:各型;结算重量方式:过磅;电解液无法倾倒。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2 | 1 | 废电池 | 废铅酸电池 | HW49-900-044-049 | 吨 | 80 | 郑州 | 规格型号:各型;结算重量方式:过磅;电解液无法倾倒。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回收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回收单位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回收单位须在河南省郑州市环保局备案,提供有效的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需满足本项目要求。
4、回收单位须提供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急预案。如非本企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除上述资料外,还必须附与雇佣单位的道路运输协议。
5、回收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两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营业执照网络年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6、包件2回收单位须符合郑州市环保局管理要求:使用“管回收”溯源平台开展废铅酸蓄电池的收转运工作,并提供2022年7月31日以前使用“管回收”溯源平台的记录电子联单等佐证资料。
7、根据生态环境部规章《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鉴于郑州车辆段地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为减少运输环节带来不必要的风险,提高高效及时的专业人员协助危险废物管理及转移操作,本次危险废物销售活动坚持就近集中处置原则规范转运、处置。
8、回收单位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10.必须在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登记、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完成线上报名。
上述第1-2项须在竞价销售会议上携带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取公开竞价销售、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竞价销售文件的获取
2.报价人请提交以下资质到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报价报名表原件、最新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本公司查询截图首页,其他相关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郑州车辆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谈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
八、其他说明
报价人在购买谈判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报价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并说明不能报价的原因,否则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九、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郑州车辆段
邮编:******
联系人:焦工
电话:0371-********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
2022年8月30日
标签: 客车废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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