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绍兴市林木新品种(良种)推广示范基地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绍兴市林木新品种(良种)推广示范基地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森林绍兴建设,丰富“三台”(阳台、窗台、露台)“一院”(庭院)绿化品种,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合作经营主体,建设绍兴市林木新品种(良种)推广示范基地。

一、遴选单位

主办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单位:绍兴市地质环境绿化工作站 绍兴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二、遴选对象和数量

本市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和种子种苗企业等经营主体,最终遴选1-2家。

三、遴选条件

1.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发展潜力,具有喷滴灌等设施栽培基础,生产基地总规模应达到100亩以上;

2.具备一定技术力量,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品种选育开发为主并实行良种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种苗企业优先考虑;

3.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引种基地不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地类为非耕地;

5.生产用地为自有或为长期租凭用地(租凭期不少于5年)。

四、遴选程序

1.经营主体自愿报名,或由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花卉协会推荐,填写绍兴市林木新品种(良种)推广示范基地报名表;

2.经林业主管部门相关处室(站)会审,初步确定;

3.对初步确定的基地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入选;

4.与实施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五、基地本年度建设要求

1.种源采购投入不少于25万元(确定2家时,按2家分摊);

2.引种新品种(良种)不少于10个(确定2家时,按2家分摊);

3.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引种区种植;

4.基地布局合理,圃貌绿化美观,能产生示范效应。

六、其他说明

1.2022年11月完成基地建设要求,并经实施单位验收通过后,一次性奖励17万元(确定2家时,按2家分摊);

2.入选经营主体按要求开展新品种(良种)引种、扩繁、示范、推广工作;配合实施单位开展技术研究、基地考察、现场教学培训、示范推广等活动。

3.新品种(良种)展示至2025年12月,期间不得擅自处理种源母株,但享有种源扩繁售卖所得收益权;

4.入选经营主体承担项目建设风险;

5.在基地设立“绍兴市林木新品种(良种)推广示范基地”标识牌。

七、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5日。

联系人:龚宁;联系电话:********131*****767

邮箱:*********@qq.com


附件:绍兴市林木新品种(良种)推广示范基地报名表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0日


标签: 示范基地 推广 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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