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中房镇下湖村谷洋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罗源县中房镇下湖村谷洋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350*****082*****
邀请单位:福建天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坤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罗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源县中房镇下湖村谷洋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中房镇党政领导联席会会议纪要以(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罗源县中房镇下湖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罗源县中房镇下湖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永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罗源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罗源县中房镇下湖村谷洋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 ”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8月30 日至2022年09月03 日(上午09 时30 分到11 时30 分,下午15 时30 分到17 时30分)到福建省永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华美花园3号楼101单元)采用记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13日15时30 分,地点为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3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lyx.f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源县中房镇下湖村民委员会
地址:罗源县,邮编:******
电话:137*****636,传真:/
联系人: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永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罗源县中房镇沙坂村沙坂48-10号,
电话:1**********,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350*****08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3楼
联系电话:059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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