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招标公告

中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招标公告


省锡中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HS********9 项目名称 省锡中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2月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2月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省锡中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装饰及智能化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锡中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惠开发改(2013)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 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安街道张村地块,张村路与兴长路交叉口东北侧

2.2 工程规模: 装饰面积约37450平方米, 装饰工程造价约2550万元,智能化工程造价约550万元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10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及智能化工程施工;

2.6 标段划分:1

2.7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级];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二级](含)以上,具备以下业绩 ①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省优及以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为准,缺任意一项即为此项不合格,省优有效期二年,国优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落款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当天时间为准。上述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公共建筑的定义: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旅游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公共建筑物,不包括住宅、厂房);②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过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者“标化工地”(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省辖市及以上文明工地获奖证书或标化工地证书,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为准,缺任意一项即为此项不合格,省级、省辖市级有效期二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落款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当天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1.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3.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3.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3.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无论是否联合体投标,均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承诺内容如下:智能化工程单独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在智能化工程施工期间,全程常驻施工现场,持证上岗。并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无以上原件扫描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按下述评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评价方法: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02月05日 09时00分 至 2015年02月09日 16时00分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2月16日13:30,网址: www.wxzb.net

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7.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89号 地 址: 无锡市南湖家园133号203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郁志琪 联 系 人: 钱宪萍、蒋新雨
电 话: 137*****780 电 话: 138*****825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spxthjt@163.com
2015年02月04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省锡中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装饰及智能化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锡中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惠开发改(2013)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 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安街道张村地块,张村路与兴长路交叉口东北侧

2.2 工程规模: 装饰面积约37450平方米, 装饰工程造价约2550万元,智能化工程造价约550万元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10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及智能化工程施工;

2.6 标段划分:1

2.7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级];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二级](含)以上,具备以下业绩 ①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省优及以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为准,缺任意一项即为此项不合格,省优有效期二年,国优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落款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当天时间为准。上述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公共建筑的定义: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旅游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公共建筑物,不包括住宅、厂房);②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过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者“标化工地”(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省辖市及以上文明工地获奖证书或标化工地证书,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为准,缺任意一项即为此项不合格,省级、省辖市级有效期二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落款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当天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1.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3.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3.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3.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无论是否联合体投标,均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承诺内容如下:智能化工程单独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在智能化工程施工期间,全程常驻施工现场,持证上岗。并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无以上原件扫描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按下述评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评价方法: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02月05日 09时00分 至 2015年02月09日 16时00分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2月16日13:30,网址: www.wxzb.net

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7.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8.发布公告的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89号 地 址: 无锡市南湖家园133号203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郁志琪 联 系 人: 钱宪萍、蒋新雨
电 话: 137*****780 电 话: 138*****825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spxthjt@163.com
2015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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