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规划】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四五”规划

【上级规划】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奋力谱写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新篇章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关于制定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池州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池州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开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砥砺奋进的五年开启新阶段池州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新征程

一、“十三五”市场监管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经过五年的不懈奋斗,“十三五”工作任务圆满收官,市场监管成效的进一步彰显。五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秉承忠诚干净担当强化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实干服务经济发展“两大使命”,在“机构改革”中启航、形成了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大格局”,在“三定”规定中整合、实现了集中统一为导向的“大融合”,在“店小二”服务中奋进、构建了服务发展并重的“大市场”,在“质量强市”战略中突破、开拓了高位高效推进的“大质量”,在“市场卫士”定位中亮剑、建立了全市协同高效的“大监管”,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了池州市场监管经验。2020年底市场主体达到******户,比“十二五”末*****户增长了106.52%;2020年底,全市共拥有有效发明专利976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6件,较2015年末2.72件增长142.7%。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初步构建,守住了不发生重大市场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新阶段市场监管的形势与任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作出重大判断、重大部署,这是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根本遵循。市场监管部门应立足新时代的新特征,在服务中心和大局中明确目标任务,在实践和斗争中把握发展方向,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市场监管事业行稳致远、破浪前行。

一是“稳中求进”要求高质量服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需要充分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关期,现在又遭遇史上罕见的重大疫情。在这种情势下,要准确理解中央“稳中求进”总基调的精神实质和深邃内涵,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便利化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进一步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微观主体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高质量市场监管服务。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把发展理念、指导思想、工作重心主动调整到“质量”上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拿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商标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广告发展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基础,推动技术创新,服务现代经济体系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要求,将守初心、担使命落实到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安全、优化质量供给上来,着力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用市场监管人的辛苦指数换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是居安思危构建高质量治理。优化高效协同监管需要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围绕推进优化高效协同监管,构建完善战略支撑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打造市场治理共同体,提高系统治理能力。构建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关口、药品“从实验室到临床”每一道防线、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从标准到使用”每一道环节,防止出现“灰犀牛”问题和“黑天鹅”事件,提高源头治理能力。构建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推动职能整合、流程再造、工作联动、部门协同,将“四局合一”的制度优势转化市场治理效能,提高综合治理能力。防控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深化市场监管改革新的举措。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监管部门而言,既是一次阻击大战,也是一场应急大考。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既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改革,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要在战争中学会战争,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切实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建立高效应对的风险预案、平战结合的监管机制、多措并举的防控体系、依法治理的处置办法、雄厚扎实的基础准备、高效有力的宣传发动,确保在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拉得出、打得赢。新时代激荡新理念,新任务催生新发展。面对后机构改革时代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坚持以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全局思维,找准监管工作规律,正确看待阶段任务,科学谋划长远规划,以高质量市场监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三项坚持”推动高质量监管。坚持市场化方向,推动全面监管向简约监管转变。市场监管与市场经济是高度契合并为之服务的,加强市场监管必须呼应市场经济发展。要围着市场换思想,走出机关、走向市场、走进企业,形成市场化的改革导向、监管理念和工作方法。奔着市场抓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权力“减法”、服务“加法”,激发市场活力“乘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赋予市场更多的自主权。跟着市场抓监管,通过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让市场主体在充分竞争、公平竞争、良性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为优质资源腾出更大的市场空间。坚持法治化方向,推动传统监管向依法监管转变。市场监管部门追根到底是行政执法部门,务必把崇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根本行为准则,加强市场监管重要领域立法,将市场治理的各环节纳入法治轨道,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市场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监管法律体系,以良法保障善治。要加强顶层设计,拿出制度清单,分清轻重缓急,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稽查执法、选人用人等方面,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缩减权力任性空间的同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让法律“长牙”,让制度“生威”,彰显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的权威。坚持专业化方向,推动粗放监管向精准监管转变。要加强专业训练,把市场监管作为一门科学,涵养专业精神、培育专业思维、提高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让更多的监管人员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中成长成才。要夯实专业基础,强化技术支撑,大力加强技术机构建设,上设备、上项目、上水平,解决好“检不出、检不准、检不快”的问题。要提升专业能力,把信息化作为推进监管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学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来分析决策、防范风险、处理事务,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第二章“十四五”市场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把握“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坚持创优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创优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坚持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全面促进消费升级,坚持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经济体系优化转型,坚持深化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严守市场安全底线促进平安池州建设,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完善履职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市场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作出积极贡献。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必需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部门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投资创业需求、消费需求和安全需求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市场环境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争先进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坚决破解监管工作中的各种观念桎梏、制度障碍和瓶颈制加快推进市场监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对标更高目标、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拓创新、突出特色,努力打造在全省有影响的市场监管品牌,提升池州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层次。

坚持科技支撑、提升效能。把提高监管效率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要求,整合配置资源、优化监管要素、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监管、智慧监管、精准监管、阳光监管和综合监管,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长效治理,把体制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探索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增强监管的主动性、敏锐性和精准性。

坚持系统集成、深度融合。增强系统观念,坚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实行产品和服务全链条监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运用多种手段实施综合监管,对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形成全方位震慑。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既守住安全底线又留足发展空间,引导其规范健康发展。发挥市场、政府、社会等各方作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共建共治共享市场监管新格局。

第三章“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主要目标

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便捷。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市场主体进入和退出更加便捷高效,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市场主体稳定增长、活跃发展、质量全面提高市场竞争秩序更加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不断现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影响市场竞争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汏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市场消费环境更加优化。消费维权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消费投诉举报系统不断优化,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消费者低成本、高效率的维权机制更加健全,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

市场供给质量全面改善。质量强市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质量促进机制、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全面夯实,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大幅增加,质量提升、创新驱动的发展动力更加强劲。

市场安全形势更加平稳。与全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建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响应、处置系统不断完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遢制。

市场监管效能全面提升。上下贯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逐渐成熟定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明显提高,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第四章“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主要任务

(一)坚持创优市场准入环境

一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8号),依据《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做到“单外无单”,着力破解“有照难营”难题。

二是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深化企业开办“六个一”改革,注册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持续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企业注销+行政许可注销”联动办理改革。复制推广企业版设立登记“智能审批”。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多场景领域应用。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业产品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行低风险食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生产许可告知承诺。

四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的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五是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强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对清单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服务四种方式改革落实,全面清理清单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严禁违规或变相设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做到“单外无单”。

六是优化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在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理念,将企业开办与审批服务事项有效整合,推进涉企证照“1+N”办理,实行一网申请、并联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结果互认、统一出件,提供全流程“一门、一网、一次”服务。

(二)坚持创优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1.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

(1)把握政策措施审查重点。以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为重点,以审查程序为切入点,把好政府增量政策措施关口,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提升审查效率。

(2)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公平竞争意识,强化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制度深入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成效。

(3)加强违反竞争政策清理。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深入研究分析第三方评估结果反馈,有针对性地梳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当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有关政府部门予以整改。

(4)畅通线索投诉举报渠道。发挥举报投诉平台作用,提高社会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参与度,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

2.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发挥《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作用,维护市场准入、竞争、交易秩序。严肃查处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1)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聚焦互联网、平台经济、公用事业、民生关注度高等重点领域,逐步解决垄断线索发现难的问题,提高案件线索质量,有效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2)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反映强烈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秘密等不当竞争行为。强化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提高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力度。

(3)保持打传规直高压态势。围绕“打、防、控、管”

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网络传销的防范和打击,狠抓涉传案件查办。扎实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筑牢打传群众基础。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范传销意识和识破传销能力。

(4)不断优化直销行业监管。加强对直销市场的舆情监测、分类评定和动态监管,强化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和风险管控,突出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直销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稳定。

(三)加强价格监管

建立健全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体系,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价费行为规范、自然垄断行业价费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防疫物资、水电气、教育、医疗、电商、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突出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四)加强广告监管

进一步加强广告监测管理。在已有移动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测平台、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的基础上建设打造户外广告监测平台。加强广告行业协会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激活协会的活力,更好发挥协会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广告培训资金投入,加大对广告产业集约化、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方向的培训力度,促进广告产业要素融合度明显增强,媒体融合进程明显加快,品牌建设意识明显强化,数字化传播水平明显提升。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争取建设广告产业园区。

(五)坚持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全面促进消费升级

健全完善放心消费创建体制机制,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共创格局全面形成。突出*****服务监管执法的功能,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优化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功能,引导社会责任意识强的经营者主动成为全国*****平台ODR用户。加强*****投诉举报数据的深度挖掘运用,实时为市场监管系统的监管执法提供协助。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让消费者用脚投票,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从源头上改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争议,有效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到2025年,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社会认同度明显提升,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消费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明显提高,全面融入“满意消费长三角”,聚力共同打造区域性消费环境新高地。

聚焦民生领域,围绕消费集中的主要行业、新兴领域和重点经营场所,融合创建资源要素,在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树亮点上,拿出实招硬招,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00家以上。

聚焦特色板块,围绕消费相对集聚的商业区、餐饮区、旅游区、服务区等块状区域,力争培育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2个以上。

聚焦重点区域,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区领跑行动,力争实现放心消费进乡村覆盖全市90%以上行政村(社区)。

聚焦热点行业,围绕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投诉相对集中的行业为重点,力争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行业1-2个。

聚焦延链补链,从消费端倒逼生产端提升产品质量,力争创建放心工厂10家以上。顺应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力争培育放心平台1个以上,放心网店10家以上。

聚焦退货无忧,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扩容增量,力争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达1000户以上。

(六)坚持深化质量强市战略

贯彻党中央、省有关质量发展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和效力,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贵池区2020年力争一次通过省创建验收,青阳县力争在2021年底前通过创建验收,东至县在2022年底前、石台县在2023年底前通过创建验收,到“十四五”末,全市质量强县(区)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

1.健全质量奖励机制。继续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奖励,发挥政府质量奖励激励效应。“十四五”期间分别于2021年、2023年、2025年评选3届市政府质量奖,充分发挥市政府质量奖的引导激励作用。鼓励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持续提高卓越绩效管理水平,争创省政府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等更高水平的质量管理荣誉。“十四五”期间力争1家以上组织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或提名奖。

2.深化质量提升行动。聚焦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成果。探索开展制造业产品与重点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监测统计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编制《年度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围绕“一业一域”“一园一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经开区扎实开展半导体产业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十四五”期间获省批准,示范区质量提升效益明显。配合旅游、养老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工作。

3.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广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完善企业质量治理机制,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倡导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到2021年12月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100%。到2022年12月底,全市中小企业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100%。到2023年12月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率达100%。

4.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推进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统筹建设、融合发展、信息共享、综合运用和协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到2022年底,各县区、管委会整合、培育或引进提供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具有法人资质的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力争质量技术服务机构比2020年增长20%。到2023年底,每县区、管委会设立不少于1个“一站式”质量服务站。因地制宜建成一站式网络服务平台,发挥大数据管理作用,夯实数据应用基础。

5.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定消费品召回目录清单,规范召回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一线检查和技术指导,完善“发现产品缺陷—提出产品安全规范建议—行业整体产品质量提升”的召回工作机制。加强召回全程跟踪监管、后续监管和督查工作,强化召回管理培训、宣传、效果评估和保障措施,提升召回管理质量。与卫生健康部门探索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工作。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与调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6.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坚定不移建设质量强国、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专题纳入各类干部培训活动教学计划,使“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根本理念,“建设质量强国”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结合“全国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主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特色纷呈的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享受质量、人人创造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池州学院质量发展研究机构挂牌。加快建设长三角质量合作一体化。

(七)坚持深化知识产权强市战略

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全面取消对知识产权申请的资助,加大对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围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价值专利指标,深化知识产权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加强重点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储备,强化核心关键技术供给。到2025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5件。积极开展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开展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培育、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运用、开展半导体等产业专利导航、开展知识产权大院大所合作交流。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执法保护协作机制,深化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成立知识产权联席会,加强联席会成员单位交流合作,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执法稽查、竞争执法、标准、信用管理等业务工作中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自我保护中的积极性,鼓励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自治,加强知识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深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改革试点,持续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逐步把试点成效转变为长效机制。着力推动知识产权运用。继续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贵融资难的堵点,继续推动商标地理标志品牌运用,做好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认定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规范有序的行业环境秩序。着力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体制机制创新。开展专利保险、专利导航政府奖励机制创新探索。

(八)坚持深化标准化战略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够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标准化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优势领域话语权持续扩大,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40项以上,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形成一批系统性强、集成度高的标准。企业标准体系在90%以上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造就一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势骨干企业,标准水平明显提升。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稳步推进,成果得到广泛应用。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标准化高级专家5名,通过考试取得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少于30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规上企业普遍推行标准总监制度,标准化战略+。

(九)加强认证计量等质量基础建设

1.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完善质量认证体系,提升质量认证整体水平,规范质量认证市场秩序,增强质量认证有效性,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力争达2000张,提升在全省位次。大力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在消费品、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推行智能家居、物联网产品、健康养老、教育服务等高端品质认证,以联盟认证的形式建立高端品质认证体系,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推广有机产品认证,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到2025年,全市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达200张,位居全省前列。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绿色建材、先进结构材料、人工智能等产业集群现状和发展要求,探索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精准帮扶行动,免费向企业提供质量专业知识网络培训,促进企业与专业机构、技术专家交流互动,提高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以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质量认证监管体系为重点,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加大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获证组织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到2025年,实现我市从业认证机构监管100%全覆盖。建立健全认证行业统计制度,完善认证采信机制。加大认证宣传力度,提高认证的社会公信度和知晓度。

2.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推进建设“皖检通”平台功能,建成覆盖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多元化数据采集、专业化分析、综合性利用的监管服务系统。配合省局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重点对机动车辆、金属材料、日用消费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能力验证。每年对机构总数的60%开展现场检查,5年完成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动态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

3.提升民生计量建设。发挥计量在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民用三表”和加油站、集贸市场、眼镜制配场所等直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商品量的计量监管。对涉及与民生相关的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计量专项行动,强化重点监管。建立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十四五”市、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覆盖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项目分别达30项、12项以上。

(十)严守市场安全底线促进平安池州建设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最高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到2025年,食品抽检量达到5批次/千人,农产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初步建立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持以“四个最严”为遵循,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落实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生根,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持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为抓手,集中力量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管产并重的原则,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和农产品质量提升。坚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心下移,制定市县(区)食品安全职责清单,厘清县区食品安全监管边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四员建设,提升基层监管效能。

(1)强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针对食品领城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间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系列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力求取得明显成效,科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推进餐饮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建立风险隐虑排查体系,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列出食品安全间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深化餐饮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建立动态的风险分级数据库,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覆盖率达100%。深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推进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体系,根据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全面运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开展食品安全承诺和公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体系,引导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和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到2025年,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企业覆盖率达100%。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体系,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为基础,问题企业飞行检查、大企业体系检查为重点,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检查为补充,构建多层次检查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监管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建立市、县级检查员队伍;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智慧化水平。建立高质量发展引领体系,加大培育食品生产示范企业(小作坊)、示范行业、示范园区,不断推动企业(小作坊)规范生产和高质量发展。

(3)强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针对食品领城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间题,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农村食品安全、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系列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力求取得明显成效,科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建立风险隐虑排查体系,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列出食品安全间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深化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建立动态的风险分级数据库,实现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覆盖率达100%.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治理。加强特殊食品监管,实现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全覆盖。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1)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這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用2-3年时间,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

(2)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査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打击传销。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做好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持续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提升行动,用2-3年时间,达到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全覆盖。

(3)实施粮食生产加工质量提升行动。以大米为重点产品,以生产卫生条件不达标、使用不符合标准原料(镉超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为重点问题,集中治理粮食加工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强化全市粮食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4)实施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引导食品小作坊进行改造提升,逐步向“场所满足要求、卫生条件良好、设施设备完备、制度记录健全、原辅料使用规范”等标准化食品小作坊方向发展。用2-3年时间,实现小作坊登记建档率100%,建成1-2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全市打造3-5个品质优良、知名度高、市场欢迎的食品小作坊地方特色品牌。

(5)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100%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率100%,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率达100%,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査,按高风险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6)实施餐饮质量提升行动。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对入网餐饮服务实体店持证(备案)率100%,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率达100%,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5A级旅游景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推广4D、5常、6T等管理的餐饮服务者10家以上。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

2.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进一步建立完善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各项改革任务。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升监管科学化、智慧化水平。强化药品全链条监管,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放管服改革,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按照监督检查全覆盖要求,根据监管重点和时间安排,市、县(区)、乡镇(所)监管部门上下联动,整合资源,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管工作计划和进度要求,有序开展药械流通使用监督检查。强化风险分析管控。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质量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高发现风险和问题的能力,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发生,及时消除和化解风险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情防控用药械、疫苗、中药饮片、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以景区、大型医疗机构附近、城乡结合部以及日常监管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比较集中、多发易发地带等为重点监管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加强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药械化安全性监测体系,加强药械化安全性监测,确保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的均衡健康发展。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药品医疗器械科普知识和安全使用知识,强化公众安全用药用械意识,营造全民关心、关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多渠道以各种形式对全市药械监管人员及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两法一条例”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诚实守信意识,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规范药械经营使用行为,保障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强化工作举措,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能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照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制度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督执法,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检查执法,重点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承压高风险设备、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强化信息化监管。运用好安徽省特种设备监管大数据平台系统、池州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系统、池州市气瓶追溯平台系统,发挥其信息化功能作用,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来化解人机比矛盾突出问题。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力争不发生一般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以重点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取消许可管理的产品和问题较多的产品为重点,加强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公开监督抽查信息。以发现质量安全风险为目的,以保障民生为导向,更加突出安全指标,对消费者关注的、量大面广的的产品、区域和行业,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广泛收集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建立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有效处置风险信息。对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及时进行有效处置,防止发生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件。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曾经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地质量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围绕“六稳”“六保”,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好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网站等形式,及时曝光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企业名单,根据监管需要,约谈企业法人代表;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意识,对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区,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十一)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建设

1.推进营商环境联建,打造“统一开放”长三角。依托长三角“一网通办”,推进建立长三角地区企业登记政策条件程序方式和服务措施统一的市场主体准入规范。深化企业登记改革,推广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放宽名称及住所登记要求,启用经营范围登记规范标准化数据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认、跨区堿联合惩戒。

2.推进监管执法联动,打造“公平有序”长三角。加强执法协作,推进执法信息互通互认,统一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反垄断执法协作,开展热点共商、推动口径趋强化跨区域案件线索移送和相关重大事项合作。加强价格监管协作,推进跨区域价格突发事件通气、重大舆情预警案件快速协査、重大疑难案件联合査办、价格政策实施的协调统一,统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价格行为规则。加强平台企业监管协作,加强网络监测技术合作和违法协查,推动细分领域团标企标和示范合同文本的制定与推广,督促平合企业更好落实主体责任。

3.推进重点领域联管,打造“安全放心”长三角。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抽检合作、监管协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联动协作机制。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推动长三角区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政策及标准统一,加强监管协作,强化药品领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监督抽査数据互联共享、抽查结果互认和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区堿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联合监管,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协调联动,协同推进双重预防工作,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动,提高重特大风险协同防控能力。

4.推进技术基础联通,打造“质量领先”长三角。强化质量发展合作,创建一批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区,推进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信息共享、区域性品牌互认,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协作联动。推动标准统一,实现区域内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管三协同,建立长三角区城标准化联合组织,制定一批区域统一标准,加快建设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加强区域联动,统一资质认定规范,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联合开展资质认定目录梳理,开展长角检验检测机枃能力验证,开展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示范建设。加快落实《长三角地区法制计量领城合作互认协议》加强计量监管协作,推进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在部分领域出台“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推动计量测试资源共享共用共建,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能力互补、交叉融合。

5.推进消费环境联创,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深入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全面推行普通商品线下无理由退货,推广异地异店退换货,全面推进投诉信息公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完善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兴消费等重点领城,全面推进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健全长三角消费维权一体化机制,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测评,强化地区联动、整体协同,打造全国消费维权区域合作的样板和标杆。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领跑行动”,重点在景点创建范街区、特色商品、工厂直营、电商平台、乡村社区、区域示范等领域,全面推进实施“放心满意消费工程”,实现“放心满意消费创建进乡村”全覆盖。

6.推进科技资源联合,打造“创新活跃”长三角。加强科技资源前瞻布局,推动创新要素开放共享,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共建检验检测联合实验室。建立科研需求和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共同面向长三角提供质量检验、研发测试、标准制修订、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等高水平公共技术服务。强化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的案件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结果互认协作,加快推进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一体化布局。

(十二)推进市场监管“数智化”建设

1.安徽省硒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通过对硒产品标准修订、产品研发、质量检验提供技术支撑服务,规范我省硒产品,从而促进石台县硒资源的开发,大力发展富硒农业现代化产业。

2.国家级和省级黄精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为池州富硒产业、中药材标准化产业及池州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健全行业规范,促进富硒及黄精等产业标准化建设。

3.池州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工程建设。依托“一中心三端口APP子系统”建设和物联智管子系统和AI智能视频分析子系统建设,将企业端、监管端和公众端三个端口录入的信息形成大数据汇总、统计、分析于一体的中心和企业端PC+APP、监管端PC+APP、公众端APP等。以此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4.池州市重要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依托池州市重要产品追溯平台的开发,研究产品快速追溯模型,加快在整个重要产品供给链中的各个环节中的追溯效率以及对于信息的处理能力。主要模块包括产品信息存储与处理、食品监管系统、药品监管系统、农产品监管系统。

5.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验室信息化项目建设。通过引进对实验室进行全方位管理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完成整个实验室LIMS系统的建设,实现检验业务的规范化、自动化、数字化管理,检验流程的可视化管理;同时通过与上级部门相关系统的有效集成,实现信息的高度共享,避免重复工作,消除信息孤岛。

(十三)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我市“双随机开”监管工作规范,每年出台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细化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按不低于3%的比例抽取企业实施检査。动态更新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在检验检测、校外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重点领域实施联合抽查。优化双随机抽查制度设计,结合信用监管、风险预警、投诉举报等相关线索,科学确定抽查范围业、比例、频次。探索开展多类別检査对象库、大数据分析研判等试点,提高抽查精准性。开发双随机抽査移动端应用软件实现现场检査、结果录入、预警分析等功能,提高双随机抽查的即时性和有效性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加强涉企信用信息整合,促进市场监管系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价格、质量等各领域的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实现涉企信用信悳类别全覆盖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加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合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有效归集各类涉企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深化企业“多报合改革,强化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保持较高水平强化信用约東和联合惩戒。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查询反馈机制,推动共享共用。推动市级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以食品药品等领域为重点,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进步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明确失信修复的条件、标准和流程对失信主体在纠正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进行信用修复,指导其重塑信用、重返市场。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进行自动识别、自动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

(十四)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队伍。

2.加强干部及人才队伍建设。从选用机制、培训培养、考核评价等方面入手,建立一支与创新、管理、专业引领需求相适应的,年龄结构合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担当、能作为的干部和人才队伍,为实现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加强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动态管理。重视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建立岗位锻炼制度,新录用人员及经历简单的年轻干部在一线岗位进行轮岗锻炼,提升实践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等要求,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用好职务与职级两条晋升通道,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认真落实激励保障、关心关爱、容错纠错各项政策措施,激励干部当担作为。

(十五)健全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

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严格履职和严格监管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法治约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法治保障,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固根本、强基础、利长远的重要支撑,更好地发挥法治的保障性作用,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1.推进法治市监建设。针对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业态,加强市场监管各类规范性文件出台,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执法规范公正,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完善法治市监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事权规范化、法制化。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规范行驶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驶权力、履行职责,树立公正公平的执法权威。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大社会评议权重,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提高考评的科学性、效能性和公正性,促进行政机关市场监管水平提高。强化对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监督,实行执法监督制度、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纠错制度,发现有案不查、查案不力、越权管辖、违法办案的,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件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4.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队伍。按照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坚持岗位练兵和以案代训,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大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分层分线加强对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监管人员的法治培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落实学法用法考评机制。

(十六)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员、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重行重效,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到底到位,切实做到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动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用好做实上下功夫。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创建,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抓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激发群团活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开展“三査三问”坚决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土壤。深入开展调査研究工作,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负面清单”,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基层减负。强化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和家风建设,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强化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铁的纪律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健全完善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3.充分发挥“小个专”党建作用。通过不断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提升“两个覆盖”质量,深入推进典型示范带动,把党建工作和服务发展融合推进,引导和帮助“小个专”党组织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从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担任“小个专”党组织书记;选派符合条件的员到非公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大派驻力度,加强规范管理,积极帮助“小个专”强党建、解难题、促发展调动广大职工群主和商户的生产经营积极性,营造文明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互促双赢。

第五章十四五”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为确保市场监管系统“十四五”规划各项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保障体系及保障措施。

(一)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认真贯彻执行规划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制定和完善相关决策制度、执行制度、审计制度、考评制度,建立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监管体制;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完善集中决策、统一协调、行政区域监管机制;完善审批制度和抽验机制;创新层级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到位。

(二)加大争取政府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对规划提出的项目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争取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投入,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保证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在诚信建设、行业自律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加强市场监管正面报道,及时发布市场监管信息,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引导公众消费选择,鼓励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为政府监管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公众参与的市场流通监管体系,健全市场监管政府与消费者的沟通机制。

(四)建立规划实施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本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机构必须在省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规划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做好细化工作,落实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保证规划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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