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培训中心电动消防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苏州培训中心电动消防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培训中心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信息(第二次公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培训中心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对下述内容进行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培训中心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上海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苏州培训中心电动消防车1台。

采购供货期:100日历天

技术参数: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的生产商,或获得本项目产品生产商唯一授权代理的代理商,并能支持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能力;

4. 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6. 如消防设备不是本生产厂商的产品,应该提供该产品生产厂的授权或者总代理的授权(提供该产品生产厂的授权),并全程鉴证在消防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产品厂商或者总代理必须在授权书中为此作出承诺;

7.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授权代表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下述资料:

(1) 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2. 报名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1日止,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3楼

联系人:陈宇杰 电话:********—135 传真:***-********


五、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元人民币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27日下午13:30止(北京时间)。


八、 投标地址:上海市长阳路717号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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