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年08月30日 16:36

关于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1年7月6日,瑞丽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云31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瑞丽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裁定作出之日即2021年3月10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并于2022年1月18日作出(2021)云3102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工作,基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三方机构选聘方案》,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该公司进行审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在德宏州瑞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公司营业状态为存续,营业期限为201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594*******,住所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瑞丽大道217-1号6楼;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国刚;股东:潍坊润弘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0%)和北京文道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公司主要人员:邱国刚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吴琼任监事。经营范围:旅游开发;纯天然珠宝玉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参选机构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满足服务事项的相应资质,并上述证件及资质均尚在合法有效期;

2、需入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专业机构-会计审计专业类别”名单,并尚在有效公示期内(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屏);

4、具有相关审计工作经验,审计项目合伙人或负责人要求至少有6个以上资产审计相关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与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股东、法定代表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审计的利害关系(需提供书面承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竞选:(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三年;(4)因有重大债务纠纷或者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5)有关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投标文件内容

1、审计机构简介、本次审计工作的人员配置及人员名单(不少于3名人员)、人员的简介、身份证件及审计工作经验、资质证书;

2、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

3、审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工作流程等)、工作计划、预计审计期限;

4、以往承办6个以上审计工作的经验及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协议等为准);

5、报价方案:含费用金额和收取时点;破产审计工作实行打包报价,不再单独报价;

6、书面承诺:除需提供本公告载明的书面承诺外,还需向管理人出具包含如下内容的书面承诺:(1)认可本招募公告内容,并确认本公告内容系后续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2)按管理人规定的期间内完成服务工作、(3)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

7、竞选机构认为可有效证明其自身审计能力及经验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工作内容

1、对债务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审计债务人股东的出资及实缴情况;(2)审计债务人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构成及历史变动情况;(3)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4)审计债务人负债情况;(5)审计债务人与关联企业/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6)审计债务人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7)审计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8)核查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等情况;

2、协助管理人共同接管债务人财务账册等资料;

3、协助管理人清理债权债务,编制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核查债权;

4、根据债务人破产清算项目推进情况,其他需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申报债权审查工作、未申报债权统计工作等;

5、代办税务申报工作,必要时出具鉴证审计报告,提供涉税咨询意见;

6、管理人要求的与本破产清算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审计机构应自合同签订接受委托后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计报告初稿递交管理人,并根据项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具正式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2、审计机构应积极协助配合完成管理人安排工作事项。

六、最高报价限价

审计费用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费用(含税),报价机构为办理委托事宜所发生的工作费用,如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等支出,均由报价方承担。

本次选聘根据工作内容分项目报价,各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1、 协助管理人清理债权债务,编制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配合管理人对申报债权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整;

2、 对债务人整体资产、负责、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与本破产清算案有关的其他事项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整;

3、 对本破产清算案发生的破产费用(含管理人离任)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万元。

本次选聘按工作内容分项目报价,报价金额超过各工作项目最高限价的报名为无效报名。

分项报价的服务事项,以后续管理人通知为准,未经管理人通知实施的,不支付对应服务费用。

七、费用支付

1、因参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2、中选机构开展后续审计工作期间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中选服务费用中,不再另行支付及结算;

3、本项目审计费支付时间:债务人财产变现后依破产程序可处置时或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一次性支付。

八、竞争性谈判

1、谈判时间:2022年9月8日下午16时

2、谈判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229号凌云大厦17层。

3、竞选方式:由管理人工作组5名成员组成评分组,对满足前述条件并提交相关文件的参选机构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资产审计思路和方案、报价方案等方面进行不记名综合评分,并按总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本案破产审计正选机构,次高者为备选机构。最终选定结果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对经对比后未入选的机构,本管理人不再另行告知,相关材料不再退回。

九、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投标文件电子版)或纸质投递。若报名人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参选机构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发送至管理人邮箱,以管理人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竞选人报名时间,逾期的视为未报名,电子邮件报名后的纸质投标文件(密封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竞争性谈判当日现场提交;若报名人通过纸质投递投标文件报名的,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邮寄或提交投标文件(密封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逾期视为未报名;

2、管理人邮箱:ruiliwanglr@lawlingyun.com;

3、管理人联系人方式:杨律师158*****085、张律师159*****066

4、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7日下午17:00前。

特此公告

,瑞丽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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