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含公共服务平台)驻场业务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含公共服务平台)驻场业务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含公共服务平台)驻场业务运维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16: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0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 | ||
预算金额 | ¥6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佟仁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商务部分:李秋实,025-******** 技术部分:陈学军,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5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佟仁萍025-******** | ||
附件: | |||
附件1 | 74D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xls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含公共服务平台)驻场业务运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D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含公共服务平台)驻场业务运维
预算金额:6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并决定在全国范围推行。公共服务平台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对接新建的版式文件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打印、交付、查询等公共服务的平台系统。2019年11月公共服务平台在江苏上线,随着公共服务平台的推广,截止目前全省已有约180万纳税人使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发票。2020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进一步明确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20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江苏省也已于2020年12月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2022年6月江苏省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3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0%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0%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
方式: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获取方式: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74D+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佟工:**********@qq.com)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2年02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李秋实,025-******** 技术部分:陈学军,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507室
联系方式:佟仁萍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
电 话: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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