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第七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
东港市第七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港市第七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东港市第七中学 | ||
行政区域 | 东港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16:2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14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晓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5-******* | ||
采购单位 | 东港市第七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港市建设路9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苑主任 04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晓苓 0415-******* |
项目概况
东港市第七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W-*********
项目名称:东港市第七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港市第七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现预估学生人数约1000人,最终按新学期实际就餐学生人数计算)学生的营养餐配送服务,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为学生的提供营养餐,按照当月实际配餐份数结合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营养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具体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做、配送、餐用具清洗消毒一条龙服务。
(二)营养餐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营养餐食品采购与加工主要为肉类、蛋、海产品、蔬菜、菌类、豆制品、半成品等(大米、面粉、豆油等大宗食品均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已由教育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了定点供应商)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三)营养餐食谱制定:由配餐企业自行制定营养代量食谱,食谱制定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学生的生理条件和主要营养素的需要来编制食谱,特别是应遵循营养平衡、食物多样、饭菜适口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根据季节变化,科学合理的制定出多样化的食谱。要求配餐企业一次性制定两周代量食谱,并提前一周报送学校进行审核,配餐企业按审核通过的食谱进行加工制做。相关主管部门膳食管理办公室根据制定好的食谱到配餐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一旦查出与事前制定的代量食谱不一致,发生一次予以警告,发生二次终止合同。
(四)营养餐标准:11元标准每餐必须保证两荤一素,每天每人一份,每份价格为人民币小于等于11元标准;15元标准每餐必须保证三荤一素加奶或水果,每天每人一份,每份价格为人民币小于等于15元标准。食谱每周五天不重样,每周必须提供牛肉1顿,纯肉类2顿(具体要求:牛肉与配菜以萝卜或土豆为例,成品数量和块状大小保证1:1的比例;纯肉类添加少量的辅料,如红烧肉、软炸肉等),由相关主管部门膳食管理办公室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营养餐保质保量,随时添加主副食,足量供应。
(五)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国市监食经[2020]61号文件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健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源头上避免交叉污染,要求配餐企业须专门为学生营养餐的采购、贮存、加工、配送、餐具洗消等一条龙的专门生产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计划服务年限1年,到期后双方没有异议可直接续签(时间以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计划服务年限1年,到期后双方没有异议可直接续签(时间以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学生供餐,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硬件设施达到《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细则的标准;每年有一定的投入,设施设备现代化且布局合理完善;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不在受污染的区域;对学校配餐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且熟悉业务,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配备专业营养师,膳食安排合理等;企业原料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盛装分送、餐具洗消、运输等环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原件返还。
预算金额:A餐 11元/餐
B餐 15元/餐
最高限价:A餐 11元/餐
B餐 15元/餐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第七中学
地址:东港市建设路96号
联系方式:苑主任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联系方式:马晓苓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苓
电 话: 0415-*******
标签: 营养餐配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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