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丽江市人民医院委托,对丽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 GK2015—06
2.2项目单位:丽江市人民医院
2.3项目名称:布草洗涤
2.4交货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投标设备须是其制造商自有技术,能提供有效技术来源,不得有侵权行
为,具有强制性的产品认证证书(如国家有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6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技术服务支持;
3.7财务要求:提交2012年至201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8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a)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4、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 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获取。持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获取)以供查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投递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09:00—09:30时。地点为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年2月26日09:30时。
6.2开标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一开标室。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丽江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陈凌敏
联系电话: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项目组织:和晓嵘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和晓嵘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邮政编码:674199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洗涤消毒要求
1、病人的衣被和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分机洗涤。婴儿衣被应单独洗涤,不可与其他衣被混洗。根据衣被受污染程度要求分别用专机洗涤,特别是烈性传染病人的衣物应由甲方消毒或灭菌后,送至乙方洗衣房洗涤或焚烧。洗涤时应先洗一般病人的衣被,再洗涤烧伤病人的衣被。
2、保证洗涤的布草外观整洁、干燥、无污渍、无异味,符合《医院布草洗涤卫生规范》,有医院洗涤服务的公司优先。
3、保证工作服、手术衣纽扣及带子完整无缺失,如有缺失及时修补。
4、有保证洗涤的场所(100平米以上)及必要的设备、设施,如:洗衣机、烫平机等,在投标文件中以图片体现。
二、衣被储存
应晾(烘)干、熨烫、折叠、储存衣被。对工作人员和病人衣被,一般污染和有传染性的衣被洗涤消毒后应分区或分批晾(烘)干、熨烫、折叠、储存进行紫外线消毒,不宜混杂。熨烫时要注意曾受或易受污染之处。新生儿、婴儿衣被应有专用烘干、熨烫、折叠、储存衣被处,不可与其他衣被混淆。
三、洗涤数量
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被套 | 44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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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单 | 5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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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套 | 43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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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衣裤 | 19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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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被套 | 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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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中单 | 4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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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枕套 | 2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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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毛巾 | 5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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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巾 | 18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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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服 | 11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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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腹巾 | 5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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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盘套 | 4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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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衣 | 16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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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单 | 16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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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巾 | 20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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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衣裤 | 38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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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包布 | 23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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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布 | 53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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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洞巾 | 8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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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衣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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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套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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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 | 28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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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完成以上工作内容,医院全额支付中标价,若服务方实际洗涤数量超出以上衣物数量,医院将按所报的单价乘以超出数量另行支付,如有减少,同样按所报单价乘以减少数量扣减。
四、因服务方洗涤原因导致布草破损的由服务方负责赔偿。
五、洗涤布草的接送方式
所有洗涤的布草由服务方提供专车专人到医院各临床科室接受,并与临床科室清洁员、护士长三方进行数量清单核对、洗涤质量验收及签字。
六、丽江市人民医院外包洗涤考核表
编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清洗干净、无污渍残留 | 10 | 抽查或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一次扣0.5分 |
2 | 熨烫平整、挺括,外观无变色、串色、脱色及颜色发灰现象 | 10 | 抽查或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一次扣0.5分 |
3 | 无残留异味 | 10 | 抽查或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一次扣0.5分 |
4 | 无因洗涤原因造成的织物发硬、起毛、缩水等现象 | 10 | 抽查或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一次扣0.5分 |
5 | 不得使用任何有害人体健康的洗涤原料 | 15 | 抽查或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一次扣5分 |
6 | 因洗涤造成的布草破损是否及时给予缝补 | 10 | 抽查或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一次扣0.5分 |
7 | 衣物洗涤是否符合合同程序、要求 | 10 | 抽查或检查中每发现不符合一次扣0.5分 |
8 | 洗涤物品接收、送回是否及时 | 15 | 抽查或检查中每发现送回不及时一次扣2分 |
9 | 成品是否按规定整理叠好送回 | 10 | 抽查或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一次扣0.5分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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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每月根据上述考核表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要求达到90分以上,低于90分,按百分比从洗涤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2、医院每月不定时对洗物的数量进行核对考核,如发现数量交接不完整,将按不足数量乘以当月天数乘以单价扣款。
七、安全防护
由于医院用品洗涤具有特殊性,投标方应考虑到在洗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洗涤规定,特别对传染性布草的洗涤,需特别注意安全防护工作,由中标方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污染及疾病传染,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损坏赔偿
投标方应出具布草损坏赔偿承诺书:属于医院产权布草在洗涤过程当中,因洗涤原料和非正常机器磨损损坏的布草,应作相应赔偿;因正常破损(小面积)的,应无偿给予及时缝补。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