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招选公告
兴化市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招选公告
经行政审批局同意,现招选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兴化市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有能力提供所需服务的单位参与询价。
一、采购人
兴化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
兴化市红星中路28号
三、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设1个分包,预算金额为28.82万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价金额。
四、委托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部等7部委印发的《关于印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21〕2号)、《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农办科〔2022〕8号)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种[2022]2号)、《关于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苏农种[2022]5号)的要求,以初步掌握的农业外来入侵植物信息为基础,兼顾其他潜在高危外来有害物种,在全市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面上调查工作。基本掌握全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情况。按照《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标准,完成全市普查清单确定、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踏查、标准样地调查、样本采集、数据采集填报等方法,综合研判我市农业外来植物入侵趋势,形成入侵植物物种名录清单、图谱、标本库等普查成果,并进行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标本制作和鉴定保存,编制兴化市外来入侵植物普查报告,完成兴化市外来入侵植物普查数据填报和汇总分析,形成调查报告1份、入侵生物标本每种各3套,为监测预警和精准防控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具体内容依据兴化市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实施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服务期限
2022-2023年度
六、第三方机构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编具备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外聘和挂靠;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选
1、与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选。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概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公告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6、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正高级以上职称证明以及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不含公告当月);
8、项目配备人员情况(项目成员至少有一名为植物学专业背景,并提供学位证书);
9、供应商具有3个以上生物多样性调查或外来入侵植物的相关业绩和成果的,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成果证明。
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九、报价文件寄(送)地址及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寄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下午15:00整
寄件地址: 兴化市荡南路271号(上官河大桥东首原种子管理站)
2、开标时间:2020年9月6日下午15:30整
开标地点: 兴化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汤峰
4、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在采购预算之内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同类业绩数量多的作为中选人。同类业绩数量相同的,业绩质量高、影响力大的作为中选人。无法确定的进行第二次报价,且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
十一、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布后,采购方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二、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选公告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十三、备注
1、供应商报价时应详细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一旦报价,视为响应本公告全部条款和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报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处理,希望各供应商在认真阅读公告各条款后慎重进行报价,每个供应商仅有一次报价机会。
3、在报价截止前,请关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栏目有无变更或补充公告。
兴化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8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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