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槎滩陂古建水利工程再利用综合发展规划设计编制招标公告

泰和槎滩陂古建水利工程再利用综合发展规划设计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为有效全面地保存和延续槎滩陂的历史信息和全部价值,阻止对槎滩陂的破坏,改善和恢复其历史环境风貌,建成重要的旅游景区,使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泰和县文物保护事业和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和旅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对泰和槎滩陂古建水利工程再利用综合发展规划设计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槎滩陂遗存概况
  槎滩陂始筑于五代(南唐)公元937年。位于江西省泰和县禾市镇桥丰村委槎滩村畔。由主坝和副坝构成。主坝: 坝长105米,设7米宽的筏道;坝顶宽7米,坝脚宽18米;平均坝高4米,最大坝高4.7米。副坝:长177米,高4.1米。设两孔排沙闸。
  周矩(895-976,字必至,号云峰),原籍金陵(今南京),槎滩陂始筑者,南唐天成二年进士,任金陵监察御史,为避唐末之乱,于天成末年(930)随子婿吉州刺史杨大中徙居泰和之万岁(后改为信实乡,今螺溪镇)。他寓居农村,体察民情,深知群众受旱之苦,在937年,他经过周密筹划后,选择氵邕水上游的槎滩村畔,以木桩、竹蓧压为大陂,长100余丈,横遏江水,开洪旁注,故名槎滩陂。又以滩下七里许,伐石筑减水小陂,潴蓄水道,俾无泛滥,名碉石。陂成,开挖渠道36条,灌溉高行(今禾市镇)、信实两乡农田9000亩,使经常受旱歉收的薄田变成了旱涝保收的良田。槎滩陂历经一千零七十二年,经多次维修,不断得到拓展和完善。如今灌溉面积已达5万亩。
  1988年在陂坝上发现了三块刻有修陂纪年的条石:一是明(1534年)“嘉靖十三年蒋氏重修”条石,一块明万历(1594年)刻有“甲午严荘蒋重修”条石,一块是刻有“乾隆庚戌”(1790年)条石。
  现爵誉周氏祠堂里还存有“皇祐四年” 的《槎滩碉石二陂山田记》旧碑。槎滩陂的修建使南唐以前旱灾频繁的高行、信实两乡,变成了吉泰盆地的鱼米之乡。被誉为江南“都江堰”。
  2、槎滩陂环境概况
  (1)、地理位置
  槎滩陂所在地泰和县禾市镇桥丰村委槎滩村畔及螺溪镇爵誉村委周家村东,经 度114°1427.1",纬 度26°4958.4",海拨84米。
  (2)、气候概况
  槎滩陂所在区域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水充足,无霜期长。年均日照1756.4小时,气温18.6度;无霜期281天,降雨量1726毫米。
  3、槎滩陂遗迹保存现状
  槎滩陂现存坝总长407米(含沙洲),坝顶宽7米,坝脚宽18米,平均坝高4米,最大坝高4.7米。主坝坝长105米,筏道7米,副坝坝长177米,两孔排沙闸和溢洪堰,南北干渠和石山干渠总长35公里,有倒虹吸管1座,隧洞1座,大小渡槽246座,分水闸17座,铁水闸3座。春夏水满,没入水底,成为潜坝,大量的江水进入老河道。现灌溉泰和、吉安两县的禾市、螺溪、石山、永阳4个乡镇农田5万亩。
  槎滩陂及其附属文物保存现状


文物名称

文物类别

保存现状

1

槎滩陂(含主坝、副坝)

古建筑(水利工程)

良好

2

周矩墓

古墓葬

良好

3

《槎滩碉石二陂山田记》

古碑刻

较好

4

明(1534年)“嘉靖十三年九月蒋氏重築”的条石

古题刻

较好

5

明万历(1594年)“甲午严荘蒋重修”的条石

古题刻

较好

6

乾隆五十五年 (1790年)条石

古题刻

较好

  三、规划目标:
  规划的目标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和延续槎滩陂的历史信息和全部价值;阻止对槎滩陂的破坏,拆除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改善和恢复其历史环境风貌,建成重要的旅游景区,使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泰和县文物保护事业和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和旅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招标范围:整体流域概念性规划编制、约800亩核心区域控制性规划编制、以陂为中心约100亩修建性规划编制。
  五、编制深度要求: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规划编制相应深度,满足国家、省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评审和验收。
  六、时间要求: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在双方签订合同后 天内必须提供编制文本。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五年内承担过4A级景区相关项目规划编制业绩,提供有本单位署名的设计文件或设计合同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证书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50万元(含整体流域概念性规划编制、800亩控制规划编制、100亩修建性规划编制,但不含测绘费用)
  五、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规划师证书、社保交纳证明、单位花名册;
  6、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名单(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7、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入赣备案登记表
  8、附表《投标资格审查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原件初审后返回投标报名人。若报名时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招标单位将拒绝该单位的报名。投标报名费200元,报名费不退
  六、其它要求:
  1、成果要求
  (1)成果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附图等(详见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等相关规范要求);
  (2)纸质成果:最终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附图、附件等统一装订为A3格式,不少于8套;
  (3)电子文件:全套成果的电子文件1套(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演示文稿为ppt格式),包括供汇报展示用的演示文件供印刷的出版成果以及其他所有成果原件;
  (4)电子成果形式经泰和县水利局验收,成果版权属泰和县水利局。
  2、工作要求:
  (1)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外地设计单位在本地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2)设计单位应按照招标方方要求提供制作汇报简本的电子文件,并根据招标方工作需要提供规划成果相关数据。
  3、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4 、本项目无预付款,其费用待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根据实际进度甲乙双方协商支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和政府网(www.jxth.gov.cn)泰和县招标投标网(www.thzbtb.cn)发布。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2月3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13日17∶00时。
  3、资格预审后并向符合要求设计单位发出《投标入围通知书》及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0日。
  4、报名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5、具体开标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泰和县槎滩渠水利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9*****764
  招标代理机构: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899


泰和县槎滩渠水利管理委员会

2015年2月3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