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骏达置业有限公司90%国有股权及35218.59万元债权
山东骏达置业有限公司90%国有股权及35218.59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 SZZR******H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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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东骏达置业有限公司90%国有股权及*****.59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水发民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90% |
挂牌价格 | *****.57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2-08-3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金额*****.57万元,其中,标的企业90%国有股权挂牌金额*****.98万元,转让方享有对标的企业债权*****.59万元,债权挂牌金额*****.59万元。 2、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意向受让方需在标的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后500天内完成济南国际赛马场(水发·骊園)项目的开发建设并竣工验收交付。 3、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后,若赛马场项目在合同签署后十二个月内满足转让方相应的条件,转让方同意回购标的企业开发的赛马场项目的部分房产。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瑞华评报字(2022)第0057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山屹专审字〔2022〕*****号《审计报告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首期付款不低于股权交易价款和债权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 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的同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计算至剩余交易价款全部付清之日。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并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产权转让方案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受让方将不会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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