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河池市金城江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受河池市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云之龙集团有限公司对《河池市金城江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进行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调整背景
随着“清洁乡村”改善村庄环境的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深入推进到农村,对乡镇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清运、处置等要求进一步提升。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和“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解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资金困难,改善村庄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处理好当前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将对河池市金城江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二、拟制定及调整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方案
(一)定价项目:金城江区乡镇生活垃圾收费。
(二)收费范围:金城江区乡镇
(三)生活垃圾收费拟定标准
表1 河池市金城江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类别 | 计征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城镇居民、 农村常住居民 | 元/户/月 | 12.00 | 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 | |
暂住居民 | 元/户/月 | 10.00 |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元/人/月 | 2.50 | |||
餐饮业(饭店) | 元/户/月 | 30.00 | 垃圾量较多的,增收费用按重量计收 | ||
餐饮业(快餐店) | 元/户/月 | 20.00 | 垃圾量较多的,增收费用按重量计收 | ||
餐饮业(米粉店及其他餐饮店) | 元/户/月 | 15.00 | 垃圾量较多的,增收费用按重量计收 | ||
散摊 经营户 | 经营1个月以上 | 元/摊/次 | 10.00 | 垃圾量较多的,增收费用按重量计收 | |
经营不足1个月 | 元/摊/次 | 5.00 | 垃圾量较多的,增收费用按重量计收 | ||
生产加工企业 | 元/吨 | 100.00 | 可根据企业实际垃圾生产量签订合同计收 | ||
餐饮娱乐以外的商业网点 | 元/店/月 | 15.00 | 垃圾量较多的,增收费用按重量计收 | ||
旅馆 | 元/床/月 | 2.00 | |||
本区客运车辆 | 元/座/月 | 1.00 | 向客运站计收 | ||
说明: 1.生活垃圾量较多的按重量计收,计算方式为:每人每日0.5公斤,1000公斤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为94元。 2.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收费单位可在最高限价内,与委托单位协商具体收费标准。 |
(四)减免政策
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等困难家庭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减免情形。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本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本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评级,得出风险等级结论并进一步分析;
4.针对贵本项目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对人民群众个人与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4)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也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的方式,填写网络调查问卷提交个人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于2022年9月9日截止。
五、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141号
联系人:付强
联系方式:0778-*******
邮箱:jcj*******@126.com
编制单位: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9楼
联系人:谭星华
联系方式:152*****712
邮箱:*********@qq.com
2022年8月30日
(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即可参与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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