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餐厅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1014229244567490560

物业公司餐厅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1014229244567490560

物业公司餐厅车辆租赁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内容及预算

1.租赁内容:租赁1辆新能源汽车,出租方将车辆在约定期限和地点将车辆内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验收合格后接收租赁车辆,每月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2.车辆性质:货运。

3.车辆类型:封闭式货车。

4.车辆年限:首次上牌时间为2020年及以后。

5.其他说明: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在3小时内提供备用车辆。

6.项目区域: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7.采购限价:*****元(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8.合作期限:预计12个月。实际使用期限按承租方每月租赁情况而定。

二、报价表

报价单位

品牌及型号

车牌号

最高单价限价(不含税)

不含税金额(元/月)

税率

不含税总报价(元)

含税总报价(元)

2912.62元/月

三、合作要求:

1.出租方相关证件及手续齐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车辆保险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良好,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2.合作期限预计12个月,实际使用期限按承租方每月租赁情况而定。合作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且不存在因租赁期内车辆使用(包括违章、交通事故等)而导致车辆下一年度保险费增加情形的,出租方应在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押金及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若存在前述情形,则出租方有权扣除押金及违章保证金以支付相关费用及弥补出租方损失。承租方承担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违章及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包含连带责任)。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所述资质要求,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比选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参选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报价人须为增值税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不得与本企业人员存在亲属关系。

2.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存在重大征信问题的。

四、报价材料递交

1.询价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17:30前。

2.投递报价材料地点(支持邮寄):海南省龙华区滨海大道52号附楼4楼,收件人:何女士,电话:182*****894

3.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图片、报价表。

(2)响应公告内容“合作要求”。

(3)符合参选方资格要求。

4.注意事项

(1)以最低价确定合作商。

(2)报价材料均须全部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按手印),密封提交,可通过邮寄或直接投递方式交至投递地点。

(3)递交报价材料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对两家报价人继续组织询价,或与一家报价人定向谈判。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网(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龙华区滨海大道52号附楼4楼

邮编:******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2*****894

,龙华区,海南,海口市,海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厅新能源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