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泉院四期14#住宅、15#物业用房室外景观、绿化、雨污水及采暖管网工程
逸泉院四期14#住宅、15#物业用房室外景观、绿化、雨污水及采暖管网工程
逸泉院四期14#住宅、15#物业用房室外景观、绿化、雨污水及采暖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逸泉院四期14#住宅、15#物业用房室外景观、绿化、雨污水及采暖管网工程已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7-******-17-01-******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盛世华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银川盛世华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逸泉院四期14#住宅、15#物业用房室外景观道路铺装、景观小品安装、庭院围墙砌筑、苗木绿化栽植、喷灌管道安装、雨污水管道铺设、雨污水井砌筑、采暖管道铺设、管网土方挖填、顶管施工以及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2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汇源街以东,安兴路以南,富兴北街以西,意湖路以北;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纸等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绿化施工企业,并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近两年内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过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3.2财务要求:需提供2020年度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需提供2020年度至今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谈判,否则均取消其谈判资格。
3.6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 《关于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第二批)的处理决定》规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7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活动。(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8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近期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30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02日18:30分。
5.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水岸国际2号综合办公楼B-2201室)。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回执函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7日15:00分 (北京时间)。
7.报送投标文件地点: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水岸国际2号综合办公楼B-22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媒介:(https://)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盛世华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富兴北街逸泉院S2-110号商业
联系人:李阳
电 话:177*****653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水岸国际2号综合办公楼B-2201室
联系人:路宏伟
电话:135*****230
2022年08 月 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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