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新苑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翰林新苑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彭泽县翰林新苑工程,经彭发改字[2009]178号批准建设,由于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决定重新釆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建设。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彭泽县芙蓉制药厂,建筑面积约2.1万m2,本项目投资约为460万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本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条件为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驻的建造师持有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考证;4、企业或拟派的建造师近三年内(2011年12月份至2014年12月份)承建过类似业绩材料(不含文字说明)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或竣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三、投标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无记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投标; 2、文件下载网址: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zxzfwzx.gov.cn/); 咨询电话:伍德137*****336 3、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网站上本招标内容的更新,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四、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均应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等行为、并承诺不参与“转借资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彭泽县富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扬 133*****066 代理机构:彭泽县代理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131*****009 招标监督机构:彭泽县发改委 彭泽县富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二月五日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彭泽县代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