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通报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通报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督,确保我市的林木种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和保障种苗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工作,于2022年5月25日下发了《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先行自查林木种苗质量。8月22日—23日,德州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派出工作组,赴禹城市、夏津县和平原县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我市各县(市、区)开展了苗木质量自查工作,共计抽查25个苗木经营和使用单位,51个苗批。本次林木种苗质量抽检主要是现场查看苗木质量,检查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是否规范,造林苗木“一签两证”的执行情况等。共抽取三个县(市、区)6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2处造林地,抽检树种有国槐、法桐、紫叶李、白蜡、海棠、杨树、五角枫、李子和黄金榆9个树种,共计21个批次,抽检苗木合格率为100%。所抽检的6家种苗生产单位苗圃地管理较为规范,圃容圃貌整洁,苗木生长旺盛,标准化程度比较高。通过全面检查,工作组对禹城市、平原县和夏津县3县市的苗木管理工作表示肯定。

二、抽样、检验、分级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质量标准。DB37/T3410-2018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1-1999 《育苗技术规程》、LY/T1000-2013 《容器育苗技术》。

三、抽查结果

(一)苗批合格率情况。抽查的21个苗批苗木质量均达到造林作业设计或相关标准要求,苗批合格率为100%。

(二)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情况。从抽查的情况看,我市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比较科学,大型苗圃的育苗标准化程度比较高,圃地管理比较精细,无杂草,病虫害少,苗木生长旺盛,产生的一级苗比重高。中小型苗圃管理相对粗放,育苗密度大,杂草多,基础设施差。

(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标签使用情况。我市较大的苗圃和造林单位都建立健全了标签制度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少部分苗圃为分散经营的小规模育苗,因经济效益不好,“两证一签”制度执行的不到位,小型育苗企业基本没有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标签制度。

(四)苗木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均对苗木进行了质量自检,受市场供需形式的影响,质量差的种苗没有销路,各林场苗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均重视种苗质量问题,所以这次抽查,各单位苗木质量普遍良好,全部合格。

(五)造林作业设计、种苗招投标文件中对种苗的要求和评标情况。此次抽查造林地所用种苗未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购苗,但签有购苗合同,对苗木品种、质量都有明确要求,造林均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

四、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综合执法和专项打假活动,加强对林草种苗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督,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草种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无证无签、未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加强林草种苗标准化示范基地、龙头示范企业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管理水平和种苗质量。依法规范和维护林草种苗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林草种苗质量水平,为推动林业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1日

标签: 林木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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