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网和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四)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网和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四)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网和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四)
二、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项目参数及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1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超高效液相泵 1.1超高效四元梯度泵: 相互独立、电子控制的双柱塞直线驱动装置,双压力传感器反馈回路,无需阻尼器; 1.2集成式漏液管理:漏液传感器(标配)与安全漏液处理; 1.3pH范围:1-12.5; 1.4 泵压力传感器反馈回路:2路; 1.5压缩补偿 :自动、连续; 1.6梯度模式:低压混合,四元梯度,1-4路溶剂任意混合,最多可扩展到9路; 1.7溶剂混合:采用自动在线混合溶剂,得到不同pH、离子强度以及含不同有机改性剂的流动相; ▲1.8 配备五通道在线脱气装置,其中1通道用于自动进样器清洗溶剂脱气; 1.9梯度延迟体积:≤300uL(包括标准100 uL混合器); 1.10混合方式:高压混合; ▲1.11梯度变化模式:预编11种梯度曲线,分为1线性、2步进、4凹线、4凸线四种类型; 1.12主动单向阀:智能入口阀;被动单向阀(可选); 1.13泵密封清洗:配备自动清洗系统,用于冲洗高压密封件的后部和柱塞杆; ▲1.14流速精度:≤0.075% RSD或±0.01 min SD(取较大者),基于6次重复进样的结果; 1.15流速准确度:流速为0.5-2.0 mL/min,流动相为100% A时,准确度为±1.0%; 1.16梯度准确度:±0.5%,不随反压变化; 1.17梯度精度:±0.15% RSD,不随反压变化; 1.18混合准确度:±0.5%绝对值(满量程),0.5-2.0 mL/min; ▲1.19自动缓冲盐配置功能:可实现自动配置缓冲盐浓度和pH值梯度;pH值配置准确度:±0.1(pH 2.70-10.85);pH值配置精度:<1.8% RSD(pH 2.70-10.85);内置缓冲盐配置体系数量 :≥8;梯度种类 :3种(流动相组成变化,流速变化,pH值变化); 2.自动进样器管理系统 2.1流通针式(FTN)进样模式; 2.2定量同步:泵和进样器之间可实现进样同步,提高保留时间重现性; 2.3最大样品容量:在2个384孔板中最多可容纳768个样品,也可以使用2 mL样品瓶架容纳96个样品,另设有4个位置用于稀释; 2.4样品板数量:2*48*2ml ; 2.5准确度(吸样):± 0.2ul(通过测量从样品瓶中移去的液体重量而得,使用标准100ul注射器执行20次进样,平均每次进样10ul); 2.6进样线性度:>0.999(标配进样针); 2.7进样精度:≤0.25% RSD,5-100ul; 2.8进样针清洗:集成、主动、程序化; 2.9样品交叉污染度(样品残留):对于咖啡因,≤0.002% (UV); 2.10进样体积 :0.1-10ul(标配),增量:0.1ul; 2.11进样次数:每个样品1~99次进样; 2.12最小样品量需求:3ul,使用2 mL全回收样品瓶; 2.13自动进样循环时间 :<30 s(进样之间, 带针外壁进样前后各6s清洗); 2.14样品室温度范围:4℃-40℃,增量:0.1℃,温度准确度:传感器处为+/- 0.5℃,稳定稳定性:传感器处为+/- 1.0℃; 2.15样品管理器加热时间:≤30 min,环境温度-40℃; 2.16样品管理器冷却时间:≤60 min,环境温度-4℃; 2.17样品管理器高级功能:自动稀释、自动添加和预加载。 3 .柱温箱 3.1控温范围:室温下10℃~85℃ ; 3.2 控温精度:±0.1℃ ; 3.3色谱柱信息跟踪记录:在线记录色谱柱使用信息。 4. 色谱柱 原装色谱柱C18柱,粒径≤1.7um,柱长50mm的1根。 5. 超高效专用二极管检测器 5.1波长范围:190到800 nm ; ▲5.2光源:保证归一性使用单灯系统,全程只用氘灯,不用钨灯; 5.3采样频率:≥80Hz ; 5.4数字分辨率:可以设置1.2,2.4,3.6,4.8,6.0,7.2,8.4,9.6,10.8,12.0的不同精度; 5.5波长准确度:≤1.0 nm; 5.6波长重现性:≤0.1 nm; 5.7数字滤波器:随采样率可变; 5.8顺序滤波器:固定340 nm到500 nm; 5.9基线噪音:≤1×10-5AU; 5.10漂移: ≤1×10-3AU/ 小时; 5.11采样率:1,2,5,10,20,40,80/秒; 5.12流通池500nL; 5.13可将所有组分的最大吸收波长值整合成一张色谱图,无需逐个设置波长来寻找每个组分的最大吸收波长值; 5.14具备建立标准物质光谱库功能; 6.色谱软件(原装软件中文版) 6.1是在最新Windows 10操作系统下编写和测试,支持多窗口、多任务的操作模式; 6.2可以双向连接(仪器控制和数据采集)本厂的各种泵和检测器(紫外、示差、二极管阵列、蒸发光散射、荧光、电化学、电导、单级质谱),也可以采集其它生产厂的气相和液相系统数据; 6.3原厂源代码级全中文版,其中包括在线帮助采用简体中文; ▲6.4内置版图文数据库:强大的数据管理功能,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原始数据、仪器条件和处理参数等信息的关联由软件自动建立,用户无需记忆就能找到相应的信息。在数据库中,用户可以采用各种检索方式从大量的数据中取出想要的数据; ▲6.5内置搜索引擎或视图筛选器,原始数据和结果可通过多种方式输出到其它软件中(如Excel/PDF等),进行计算; ▲7.如投标人非制造商,则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配置及消耗品清单
| 1 | 套 |
备注: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2.投标人所投每个采购标的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且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购标的最高限价为******元。
3.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5.长沙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网和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为*******元,共计分为四个标段:长沙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网和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预算金额:*******元、长沙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网和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预算金额:*******元、长沙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网和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三),预算金额:*******元、长沙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网和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四),预算金额:******元。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1.2中标人负责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装。
1.3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4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3.售后服务
3.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全权负责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且备品备件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
3.5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均须保障本批准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的供应,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且备品备件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
4.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4.1中标人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4.2质保期内,系统和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4.3质保期满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及系统所需的零配件,中标人应及时供应,且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5.质量保证
5.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壹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由生产厂家提供壹年的保修期和软件升级服务。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5.3质保期内超出生产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须向生产厂家购买,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4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5.5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负责上门服务。
6.培训
6.1负责提供全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详细的仪器中英文说明书、操作手册和仪器维护等有关资料及质量认证书。
6.2提供相关应用技术、论文等资料。
6.3负责提供现场培训,人数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应用及仪器的维护保养知识,直到用户能正常使用和维护仪器。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按照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验收合格后且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2.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更高档次的不同品牌。
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负责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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