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外包产业园VRV中央空调工程(3号楼-1F~3F)
软件外包产业园VRV中央空调工程(3号楼-1F~3F)
1、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的软件外包产业园VRV中央空调工程(3号楼-1F~3F)已由 新区管委会 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⑴ 工程名称:软件外包产业园VRV中央空调工程(3号楼-1F~3F)
⑵ 工程建设地点:无锡新区新安镇
⑶ 计划开竣工日期:总工期40天(开工以甲方通知为准);空调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等需参照土建、装饰施工进度,根据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综合验收并交付使用。
⑷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暖通空调工程国家现行各项规范及评定标准。
⑸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空调主机设备以及相应的软件、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保险、安装配合、其他配合、调试、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等;本次设备招标拟在以下富士通、大金、日立、三菱电机四个合资品牌中进行选择,一个单位提供一个品牌的投标,同时须有相关品牌厂方授权书,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和资质:
⑴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安装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 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证书),项目经理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07年9月至11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缴费清单或社会保险机构提供2007年9月至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⑵ 品牌要求:富士通、大金、日立、三菱电机。投标申请人须为要求品牌空调的厂商或代理商,要求代理商在无锡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
⑶ 代理商须具备投标品牌厂商在本投标项目上的授权证明书。
⑷ 可接受厂商或代理商与安装单位的联合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空调供应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及厂商或代理商,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纳入新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并取得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加密锁办理地点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具体详见建筑业企业信息加密锁办理须知。
6、已办理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的投标申请人,请登陆无锡市新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办理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报名时间2007年12月3日上午9:30起到12月7日16:00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凡资格预审合格并入围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代理人:江苏建协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永乐路89号(水利大厦503室)
联系人:许庆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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