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市人社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决策部署,突出民生保障、人才支撑和产业发展三大功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进展有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就业创业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202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08万人,比上年增加0.8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1万人,比上年增加0.0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42万人,比上年增加0.02万人。扎实开展稳就业拓岗位行动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为3077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205.66万元,开展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58万元。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6%,低于省控目标0.84个百分点。
积极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深化与广东、浙江、重庆、成都等省(市)劳务协作,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和外出务工。截至年末,全市共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19.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9万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以省内转移就业为主,就地就近就业持续增加,其中省外输出27.96万人;省内转移91.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9万人。跟踪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年完成就业见习406人,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处于就业准备活动中共2748名,比例达99.57%。
2021年,全市举办“春风行动”等系列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11场,提供岗位1.6万个(次)。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全市建立省级创业孵化基地3家,全年组织开展劳务品牌培训9504人次,返乡创业培训3438人次。全年为1419人发放创业补贴1377.6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亿元。截至年末,全市建成就业帮扶车间(基地)160个,吸纳脱贫人口就业3142人。
二、社会保险
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妥推进机保退休“中人”稳控和待遇重算,做好基金省级统筹相关工作。截至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47.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33万人,征缴收入73.42亿元,比上年增加27.54亿元;失业保险参保4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2万人,征缴收入2.47亿元,比上年增加0.64亿元;工伤保险参保60.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74万人,征缴收入2.01亿元,比上年增加0.95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6.82万人,基金收入12.58亿元,比上年增加1.68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3.31亿元,比上年增加0.69亿元。
2021年,全市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99.31亿元,比上年增加89.06亿元。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201.76亿元,比上年增加51.95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 12.62亿元。
截至年末,全市有1183户建设施工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在职职工17.58万人,比上年年末增加3.42万人。建筑业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全年拨付工伤保险待遇2.48亿元。
截至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享受待遇人数共计48.55万人,全年发放基本养老金122亿元,发放病残津贴342.56万元。全市全年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7.42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
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全年月人均领取水平达到2132.30元,办理提前退休1000人。全市全年办理企业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43.57万人次,年末退休人员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达到48.31万人。
2021年,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年末,全市现场即时制卡网点突破200个,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363万人。
三、人事人才管理
有序开展人事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人事考试任务。全市全年共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和公务员录用等考试35项,参考人数6.9万余人次。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全市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各类人才1647人。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质量年”活动,持续加大培训力度;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不断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2021年,累计完成专业技术职称初定和确认278人。继续推进德阳首席技师百人计划,全年聘任德阳首席技师10名、德阳青年工匠10名。年末,全市共有技工院校2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58所,技能人才总量达21.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7.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4万人。年末,建成技能大师工作室54个(国家级5个、省级11个),比上年末增加5个;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8个(国家级 3个、省级 5 个);建成博士后工作站5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5个,省级专家服务基地1个。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稳妥推进国企工资制度改革和“人资分离”改革,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2021年,完成292家企业*****名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4元/小时。
对全市在建项目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方位培训、全覆盖检查,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全市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429户,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2件,结案22件,其中工资支付类12件,占案件总数的54.55%,向公安机关移送3件,结案率100%,为81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70.39万元。
全市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74件,其中裁决结案725件,调解结案1017件,调解成功率72.51%,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争议案件453件。审结案件1960件,结案率99.3%,涉及金额7025.43万元,其中劳动报酬1533.92万元,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等1314.21万元。
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广泛推进“快办”“代办”“网办”服务,在各级基层窗口实施人社服务“好差评”,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年末,全市15项人社行政许可事项中,均实现“仅跑一次”、“全程网上经办”。
围绕“温暖人社”建设,开展基层人社平台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市、区(市、县)服务平台提档升级。结合镇、村两级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乡镇(街道)、社区(村)级平台建设成果。年末,市级、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1287个,基层平台建成率100%,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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