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保山黑猪生态富硒示范养殖项目拟使用草原公示
太平镇保山黑猪生态富硒示范养殖项目拟使用草原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草原公示
太平镇保山黑猪生态富硒示范养殖项目需要使用草原,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草原项目名称:太平镇保山黑猪生态富硒示范养殖项目。
三、拟使用草原用途:标准化圈舍、仓库、管理用房、场地道路、绿化、生活区、停车场、附属工程、沉淀处理。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太平镇李山村境内。
五、拟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太平镇保山黑猪生态富硒示范养殖项目拟使用我县太平镇李山村大山一、二组共有集体草原0.4366公顷。范围详见《太平镇保山黑猪生态富硒示范养殖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六、拟使用草原上草地情况:该项目使用草原地类为牧草地,起源为天然,优势草种为双花雀稗、地毯草、白茅、孔颖草,盖度80%。
七、拟使用草原的权属:占用太平镇李山村大山一、二组共有集体草原0.4366公顷。
八、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该项目土地没有分包到户,土地产权为大山后自然村集体所有,该项目用地为李山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用地不需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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