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岳湖泵站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新塘镇岳湖泵站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市新塘镇岳湖泵站重建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增城市新塘镇岳湖泵站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发改[2012]4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增城市仙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1座泵站,对站址及其下游总长540米的河段进行清淤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该项目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不成灾,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
2.2招标范围:增城市新塘镇岳湖泵站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捌万肆仟玖佰贰拾元捌角陆分
(¥:*******.86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结果与中标结果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少于5家的标段将重新组织招标。
4、报名提交资料的时间和地点
4.1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投标人提交核查的原件一览表》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11),后附按《投标人提交核查的原件一览表》内容要求顺序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有关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需装订成一式一份),并当场提交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施工企业必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诚信档案IC卡。
4.2 报名时间: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6日上午10:00~ 12:00时,下午14:00~ 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报名窗口3(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4.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结束后,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0日10时0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01开标室(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2014年3月10日10:00~ 17:00时(开标完成为止)公开开标。(注: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开标日上午10:00时前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递交投标文件并办理报到手续后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其为放弃投标,报到截止时间以交易中心提供的计时装置为准)。
5.4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要求:投标人在本公告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须递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的封面及每一页均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包装、密封。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增城市仙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增城市仙村大道16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街3号丹龙大厦C2018室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 电 话:137*****410
传 真: 传 真: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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