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高速公路连接线道路绿化供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兴山县高速公路连接线道路绿化供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兴山县高速公路连接线道路绿化项目供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山县高速公路连接线道路绿化项目供电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XSZB(2015)YZG023,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4]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资金60%,地方自筹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兴山县平邑口至麦仓口)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2建设地点:兴山县平邑口至麦仓口,建设规模:10kv线路架设;箱式变压器安装;路灯及配套安装(路灯属政府采购,只计安装费,不计主材费);配套土建工程;设备及线路试验和调试、入网。
计划工期:平邑口至昭君桥段2015年4月15日前完工;昭君桥至麦仓口段2015年5月30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3提供兴山县建筑业协会出具的《兴山县信用信息登记证》,且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兴山县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兴山县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
3.4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是兴山县建筑业协会信用信息登记证和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时的备案人员(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承诺如果中标则只能担任本工程的总监工作。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本项目建设单位允许不得担任其它工程项目的总监。
3.5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且必须为兴山县建筑业协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执业证书原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符合以上资格审查要求的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如因遗失、年检或资质升级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当地行业地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以采信。
3.9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规定的要求,每周三、周四下午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网员登记类型为监理企业。企业领取网员密匙后,凭密匙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没有办理一年期网员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规定的要求,每周三、周四下午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单项网员登记手续(领取密匙)。
4.2投标申请人须凭密匙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后按提示通过网上商城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人民币),未按本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用采用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额度为壹万元。
4.3下载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均为2015 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25日23时59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26日15时00分,地点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 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7号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
联 系 人:陈波 联 系 人:袁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5年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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