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定制笔记本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定制笔记本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定制笔记本采购项目(四次)
品目

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印刷品/本册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31日14: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2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楼)
预算金额¥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芳
项目联系电话0471-*******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警官 0471-******* 156*****399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芳 0471-*******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定制笔记本采购项目(四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DH-DZBJB-******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定制笔记本采购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本次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原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原件;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原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及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胶装成册3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2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 0471-******* 1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楼            

联系方式:李芳 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芳

电 话:  04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制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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