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海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海舟开发区市场招租招标公告

西樵镇海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海舟开发区市场招租招标公告


西樵镇海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海舟开发区市场

招租竞价项目竞价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海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现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西樵镇海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海舟开发区市场招租竞价项目采用明标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欢迎合格的竞价人前来报价。

1.项目名称:西樵镇海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海舟开发区市场招租竞价项目

2.中心编号:樵中农立[2015]0020号

3.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1)出租年限:4年,从2015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

(2)面积:约5388.9平方米

(3)标底价:500000元/年

备注:1、具体信息请联系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757)********

2、竞价人的报价不能低于标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4.竞价人资格:

1) 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

2)竞价人必须具有相关市场管理资质。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5.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9:00起至2015年2月13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购买竞价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5室(西樵镇登山大道)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

3)竞价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200元,所有资料售后不退。竞价人必须交纳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方可获取竞价文件,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账号:********8571。

备注: 1、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人员,须提供相关的资料领取竞价文件,否则招租人将拒绝其 参加竞价。

2、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竞价人,招租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

6.领取竞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竞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亲自到场领取:

1)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竞价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竞价出租市场物业基本情况:

7.1资产地点:西樵镇海舟开发区

7.2资产经营用途:必须按原貌使用,用于商业、市场。

7.2.1资产使用要求:该市场物业占地面积约5388.9平方米(附土地红线图),在未办妥用地手续前,该地块只能维持现状使用,不得动工建设,否则将作违法用地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该市场物业包括42个铺位、41个档位、2个仓库、3个小食店、3个大排档、6个烧烤档 (附资产明细表),由于该市场物业无土地证无房产证,竞得人必须按原貌使用,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承租的物业,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及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加建或改建。竞得人不得利用租赁物业进行违法违规活动,不能存放任何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严禁存放的物品,不得贮存危险物品,包括烟花炮竹、化学物品、易燃物品、易污染物等。如须办理相关证照的,相关办理手续及所产生的费用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其他条款详见《物业出租合同(样本)》

7.3出租的年限:4年,从2015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

7.4交易底价(租金):500000元/年,竞价时以此为报价起点竞价;

7.5租金递增情况:从从2015年4月1日起,每2年为一个递增周期,租金在上一周期基础上递增10%。

7.6.其他费用:除缴纳租金外,竞得人还须向招租人缴纳垃圾费、治安费等相关的费用,具体缴纳标准按海舟村相关收费标准执行,该项费用的具体缴纳时间以村委会通知为准。

8.现场勘察:

竞价人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招租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竞价人可自行勘查现场,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并对竞价说明书及招租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说明书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海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39*****116

9. 接收资格文件时间:

2015年2月15日9:30至10:00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价人请在竞价会议开始前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价现场指定位置。

10. 竞价地点:

西樵镇政府3202会议室

11.竞价时间:

2015年2月15日10:00.

12.竞价保证金

12.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

12.2竞价保证金必须由竞价人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一次性汇出,且最迟应在2015年2月13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否则招租人有权拒绝其参加竞价会议。

12.3报名的竞价人以及保证金的汇款人应与参与竞价会的竞价人一致,否则招租人有权拒绝其参加竞价会议。

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海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39*****116

备案单位: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

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2015年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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