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重新招标)

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重新招标)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招租

招 租 人: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租金起标价:1标段标底价81万元/年;2标段标底价47万元/年;

评标办法:价高者中标

二、租赁标的

厂房位于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村,出租方对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本大楼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无房产证)。1标段为第一幢面积约2180平方米;2标段为第三幢面积约218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年;无免租期,即按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租赁期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第一年租金须中标三天内付清和租房保证金(保证金按面积100元每平方计算),在此之后每年租金须在年度租期开始前一个月付清。

五、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或汇入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牧屿支行

账户名: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号:201*****5387527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或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开户银行的回执单原件必须在2022年9月6日上午12:00前递交至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换回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的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并在开标前提交。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直接没收不予以退还。

六、租赁标的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租赁期内,变压器由承租方负责,如有损坏由乙方维修更改与甲方无关。

2、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3、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租赁场地房屋架构;租赁期间或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检查租赁场地房屋结构及各种设施,如有损坏及更改,承租方应恢复原貌,相关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规定的有关政策,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在承租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税金除外)。承租期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工人工资、通讯、管理费、租赁开票所需税款及其他政府部门征收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逾期支付的处罚后果。

7、本标的物无房产证,承租人应考虑承租后的手续问题,应开办合适行业,如无法办证开展营业,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因政策性原因、出租方建设、拆迁、使用需要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解除租赁关系后,承租方所投入基础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43天内要求原租客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于中标人。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八、报名办法

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报名的持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 月31日—2022年9月 5 日11:00止,

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9月6日下午14:00整。

2、开标地点:泽国镇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

1、招标人将于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以自然人投标的,投标人需本人参加开标会议,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另需提供投标授权委托书并带身份证原件; 以企业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带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另需提供投标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原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按上述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的或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评标方法

1、采用现场明标举牌喊价形式,每次喊价不低于2000元。

2、招标人对中标人的选择: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3*****333

招标代理: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露梦联系电话:150*****215(政府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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