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压中心阀门试验设备部分搬迁服务招标需求公示
承压中心阀门试验设备部分搬迁服务招标需求公示
招标文件:166*****273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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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6-10:166*****71751.rar">166*****71751.rar
一、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承压中心阀门试验设备部分搬迁服务
采购编号:FW-0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服务清单:
注:“预算金额”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二、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 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服务要求
序号 | 具体要求 |
1 | 目标:完成该项目所有设备的搬迁工作,即阀门压力试验设备(6台)、锯床(1台)及线切割机床(1台),详见服务内容。 |
2 | 人员要求:持有Q2(限流动式起重机)证书。 |
服务内容:
投标人将表1所列设备整体从(深圳市龙华区清湖清翠路50号)搬迁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承压楼3楼采购人指定位置)。 投标人需现场勘探,制定搬迁方案,具体要求中(路线说明和现场运输现状说明)作为参考。 一、设备说明 搬迁设备: 阀门压力试验设备(6台)、锯床(1台)及线切割机床(1台)。
二、路线说明(参考) 搬迁设备先运送至指定区域,在该区域利用吊车至三层外墙的预留孔洞处,利用滚筒及室内预留的吊装点设备就位。 (附图1)室外路线承压中心设备进场园区路线及吊车位置(附图2)卫星图 (附图3)室内路线承压中心设备路线及位置图 三、现场运输现状说明(参考) (1)承压楼南侧区域现场图 (附图4)(附图5) (2)承压楼南面侧大门区域 承压楼南面侧区域需吊车运输设备通过施工电梯口吊入承压楼3F,现场为临建设施,杂物堆放,目前总包单位拆除中,须投标单位现场了解。 (附图6)承压楼南面侧区域拆除中 (3)承压楼南面区域吊装区域面积 承压楼南面吊装区域现场临建正在清除,清除之后区域有24m×14m范围可供作业。 (附图7)(附图8) 承压楼南面吊装区域示意与现场图 (4)承压楼南面区域吊装区域载荷 承压楼南面运输通道及吊装区域下方均为回填实体地面,没有地下建筑与空间。 (5)承压楼吊装通道尺寸 经过测量,路线通道最小通道为5.5m,具体见下图。 承压楼吊装运输通道如图所示 (附图9)(附图10) 四、关于包装 投标人必须做好包装,材料自选,但包装必须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陆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 |
四、商务要求
序号 | 具体内容 | 商务要求 |
1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
2 | 服务地点 | 原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清湖清翠路50号(深圳质安院龙华分部) 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承压楼3楼采购人指定位置 |
3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全包制,投标人只需对该项目进行总额报价。总额报价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进行报价投标;评标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4 | 付款方式 | 项目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
5 | 履约验收 |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验收报告: (1)中标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备搬迁工作,设备完好无损伤。 (2)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3)完成标的(6台阀门压力试验设备、1台锯床及1台线切割机床)的拆除、搬迁、就位、安装,中标人需协助采购人完成通电验收。 |
6 | 违约责任 | 1.中标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实施内容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实施内容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中标人私自将实施内容转包或分包的,采购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实施内容暂定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中标人应补足损失差额。 2.对不合格部分进行重新实施的,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要求中标人按实施内容暂定价的20%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因中标人工作实施错误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并承担责任; 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每延期 1 日,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中标人延误工期超过 7 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除应按照约定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采购人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5.中标人必须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工作,中标人如需变更内容,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选择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如限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退还以收取的费用,并有权要 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
7 | 售后服务 | 1.自验收完毕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自验收之日算起); 2.保修期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的缺陷、损坏,中标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项目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修期内,因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项目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中标人修复,但采购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 |
8 | 保险 | 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货物购买在本次搬运中可能出现对采购人利益受损的保险(运输险等)。 |
9 | 其他 | 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采购方因搬迁需要可对服务合同内搬迁物品进行局部增加,增加总量不超过合同总量的10%。 |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需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见附件三)按要求抄写并确认关键字段后,签字以及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按最新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设计,由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确保投标产品为制造商原装正品,符合制造商的免费质保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等;必须符合中国相关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
2、中标人提供货物以及其配件是全新的、完整的、包装完好的、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和各项验收(包括最终验收)标准的设备;投标人必须承担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全套中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等其他类似义务。
3、采购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兼容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部件、配件等,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货物技术性能说明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说明书、货物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内容。如产品技术说明书未反映招标项目的所有技术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补充说明。
6、投标人应充分解招标人的要求,实施过程如果出现缺少本项目正常投入使用所必须的软硬件,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并承担其所有费用。
7、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价格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价,否者标书失效。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货物致使系统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六、关于投标
报价所需材料:
1)承诺函(附件一);
2)报价表(附件二);
3)服务要求偏离表(附件三)、商务要求偏离表(附件四);
4)服务承诺(要有联系人、技术团队、人员持证(扫描件)、服务方案等内容,服务方案要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
5)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
8)其他获奖证书或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没有,无需提供);
9)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五)。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文件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的,如没有响应标书要求,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招标截止日期(2022年9月5日12:00)前 满足3家以上报价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标。
请投标商将报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然后快递到深圳质安院。
快递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联系人:罗景耀电话:0755-********
附件一:
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方收到贵方的(采购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该采购项目的一切服务。总价格为(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之规定,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
7.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联 系 人:
年月日
附件二: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1 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1.2 “报价总表”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可根据投标人自身需求填写,选填。
1.4 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日历日) |
大写: 小写: |
分项价格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合计:大写小写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
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 服务要求 | ||||||||||||||||||||||||||||||||||||||||||||||||||||||||||||||||||||||||||||||||||||||||||
1 | 投标人将表1所列设备整体从(深圳市龙华区清湖清翠路50号)搬迁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承压楼3楼采购人指定位置)。 一、设备说明 搬迁设备: 阀门压力试验设备(6台)、锯床(1台)及线切割机床(1台)。
| ||||||||||||||||||||||||||||||||||||||||||||||||||||||||||||||||||||||||||||||||||||||||||
偏离情况及说明: | |||||||||||||||||||||||||||||||||||||||||||||||||||||||||||||||||||||||||||||||||||||||||||
2 | 二、路线说明[投标人需现场勘探,制定搬迁方案,此处的路线说明和现场运输现状说明作为参考。] 搬迁设备先运送至指定区域,在该区域利用吊车至三层外墙的预留孔洞处,利用滚筒及室内预留的吊装点设备就位。室外路线承压中心设备进场园区路线及吊车位置、卫星图、室内路线承压中心设备路线及位置图(详见招标文件附图1、2、3) | ||||||||||||||||||||||||||||||||||||||||||||||||||||||||||||||||||||||||||||||||||||||||||
投标偏离情况及说明: | |||||||||||||||||||||||||||||||||||||||||||||||||||||||||||||||||||||||||||||||||||||||||||
3 | 三、现场运输现状说明(参考) (1)承压楼南侧区域现场图(详见招标文件附图4、5) (2)承压楼南面侧大门区域 承压楼南面侧区域需吊车运输设备通过施工电梯口吊入承压楼3F,现场为临建设施,杂物堆放,目前总包单位拆除中,须投标单位现场了解。承压楼南面侧区域拆除中(详见招标文件附图6) (3)承压楼南面区域吊装区域面积 承压楼南面吊装区域现场临建正在清除,清除之后区域有24m×14m范围可供作业。承压楼南面吊装区域示意与现场图(详见招标文件附图7、8) (4)承压楼南面区域吊装区域载荷 承压楼南面运输通道及吊装区域下方均为回填实体地面,没有地下建筑与空间。 (5)承压楼吊装通道尺寸 经过测量,路线通道最小通道为5.5m,具体见下图。承压楼吊装运输通道如图所示(详见招标文件附图9、10) | ||||||||||||||||||||||||||||||||||||||||||||||||||||||||||||||||||||||||||||||||||||||||||
投标偏离情况及说明: | |||||||||||||||||||||||||||||||||||||||||||||||||||||||||||||||||||||||||||||||||||||||||||
4 | 四、关于包装 投标人必须做好包装,材料自选,但包装必须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陆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 | ||||||||||||||||||||||||||||||||||||||||||||||||||||||||||||||||||||||||||||||||||||||||||
投标偏离情况及说明: |
注:偏离情况填(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有偏离情况的必须说明原因。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四:
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 具体内容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偏离情况及说明: |
1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 |
2 | 服务地点 | 原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清湖清翠路50号(深圳质安院龙华分部) 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外环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项目承压楼3楼采购人指定位置 | |
3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全包制,投标人只需对该项目进行总额报价。总额报价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进行报价投标;评标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4 | 付款方式 | 项目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 |
5 | 履约验收 |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验收报告: (1)中标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备搬迁工作,设备完好无损伤。 (2)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3)完成标的(6台阀门压力试验设备、1台锯床及1台线切割机床)的拆除、搬迁、就位、安装,中标人需协助采购人完成通电验收。 | |
6 | 违约责任 | 1. 中标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实施内容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实施内容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中标人私自将实施内容转包或分包的,采购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实施内容暂定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中标人应补足损失差额。 2. 对不合格部分进行重新实施的,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要求中标人按实施内容暂定价的20%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 因中标人工作实施错误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并承担责任; 4.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每延期 1 日,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中标人延误工期超过 7 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除应按照约定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采购人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5. 中标人必须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工作,中标人如需变更内容,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选择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如限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退还以收取的费用,并有权要 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 |
7 | 售后服务 | 1. 自验收完毕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自验收之日算起); 2. 保修期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的缺陷、损坏,中标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项目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修期内,因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项目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中标人修复,但采购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 | |
8 | 保险 | 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货物购买在本次搬运中可能出现对采购人利益受损的保险(运输险等)。 | |
9 | 其他 | 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采购方因搬迁需要可对服务合同内搬迁物品进行局部增加,增加总量不超过合同总量的10%。 |
注:偏离情况填(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有偏离情况的必须说明原因。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五: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标签: 分搬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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