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博物馆:”光映曜日“特展委托借展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博物馆:”光映曜日“特展委托借展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博物馆“光映曜日”特展委托借展项目采购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地点:长沙市博物馆。
时间:合同签订完成接到采购人履约通知后10日内履行合同。
五、服务标准:1、文物说明:
根据日本平山郁夫丝绸之路美术馆、湖南博物院、广西合浦县博物馆、广州博物馆、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文博机构提供的总计378余件展品清单组织策划展陈大纲;
撰写前言、结语、单元和组的重点文字;
撰写所有展品的说明牌文字;
收集和整理展览相关资料、用于展览设计的图片元素;
组织核实展出文物、藏品的真实及合法来源;
2、展品借展:
完成日本平山郁夫丝绸之路美术馆、湖南博物院、广西合浦县博物馆、广州博物馆、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文博机构的借展协调;向日本平山郁夫丝绸之路美术馆支付借展费;
3、展品运输:
分担日本平山郁夫丝绸之路美术馆325件展品在日本和国内之间的往返运输、包装和拆包装等一系列服务;承担国内其他各家博物馆53余件展品到长沙展出的往返运输、包装和拆包装等一系列服务;
4、展品保险:
按展品估价负责购买全程保险(含运输及展览期间保险);
5、布撤展服务
承担上述总计378件展品在长沙市博物馆开展前的布展服务和展览闭幕后的撤展服务;
6、税金
承担所有税金。
7、期限
借展期(租赁期)为三个月
六、验收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付款人:长沙市博物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展览开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剩余款项展览闭展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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