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SCR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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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SCR催化剂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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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520*****171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31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SCR催化剂

关于疫情期间开、评标相关工作开展的若干澄清

开、评标相关活动属于人员相对集中且不可避免必要接触的公共聚集行为,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避免开展公共行为引起的交叉感染,根据招标人意见,通知如下:

一、在满足国家及地方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如可以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文件所规定的开标地点的,必须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现场开标。若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投标人授权代表确定无法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投标现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通知后附回执函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发送至我司通讯方式的邮箱进行说明,回执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严格按照本通知第二、三条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开标活动;

二、本项目现接受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或在线提交投标文件(以我司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如电子版投标文件未盖章,纸质版投标文件须邮寄,开标现场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无需至现场参与开标会议。

三、邮寄/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的须知:

1、文件邮寄递交要求:投标人(供应商)需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完好的投标(响应)文件邮寄到: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海螺国际大酒店商旅楼办公楼711室,王宁,181*****176,建议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合理安排邮寄时间,确保开标前我司代理人员能够予以接收,否则责任自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文件在线递交要求:投标人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编制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以PDF格式扫描件加密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以后文“我司通讯信息”中载明为准,下同),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的非PDF格式的投标文件。为便于我司对本项目相关邮件的接收、查阅、统计,投标人宜将发送我司的本项目相关邮件标题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邮件主题(如投标文件/询标函回复/回执函等)。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就同一项目发送一份以上投标文件至我司电子邮箱,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致电并书面告知我司本项目唯一、真实投标文件,书面说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否则因此导致的包含投标文件错误在内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会议:为确保及时开标、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时(北京时间)起算,投标人应在10分钟内反馈我司工作人员。因拖延发送解密密码或其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取消所有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进行例如核验身份等相关流程的要求(如有)。

4、如本项目需要进行现场报价,投标人应于收到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报价要求后 30分钟内,将报价以PDF格式扫描件加密的形式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并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将报价函解密密码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因拖延发送解密密码或其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有系统演讲环节,将采用网络视频分享方式。

5、联系方式畅通:开标当日、项目评审期间投标人的电话、邮箱应保持畅通,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澄清事项:

1、如评审委员会需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或其他联络事宜,双方的通话录音将作为评审过程资料留存。对需由投标人确认的内容(如:询标回复内容、多次报价内容等),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以PDF电子版扫描件方式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因投标人有效联络方式异常或失效,致使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询标、磋商、谈判等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电话、邮箱,以回执函中载明内容为准;如未提供回执函的,则默认以投标人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填写的联络方式为准,如未提供回执函且未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填写联络方式的(包含电话、邮箱信息),投标人应在澄清文件发出后3 日内提供上述固定联络方式,否则因固定联络方式无法确定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交的PDF格式扫描件应当完整、清晰,如因文件内容模糊不清,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评审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保证采购项目的有序开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项目相关资料,其内容、格式均须与已提交的电子版文件、资料内容一致,投标人须完全响应并服从,否则带来包括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如贵司对澄清文件内容,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有任何疑问、质疑或异议,应致电并以书面方式发送至我司,具体时限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附注:

1、我司通讯信息(若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以下文记载为准):

项目负责人:王宁 电子邮箱:nwang@ahbidding.com

联系电话:181*****176

2、投标人应在收到本澄清函 3 日内向我司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回执函,逾期未提供且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疑义的,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同澄清文件的所有内容,且提交投标文件及提交、接收项目相关资料的联络方式将以投标人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填写的联络方式为准,如未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填写联络方式的(包含电话、邮箱),投标人应在澄清文件发出后3 日内提供上述固定联络方式,否则因固定联络方式无法确定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采购全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查收项目相关文件;(2)投标人的联系电话、邮箱等无人接听,不能正常使用的;(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出现资料泄露等风险的。

3、投标人充分理解并同意,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被屏蔽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而引发的风险,不应由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回执 函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名称)的澄清》(项目编号:XXXXXXXXXXXXXXXX),我单位完全理解并认同澄清文件的所有内容。

我单位因XXXXXXXX(原因),授权代表确认无法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开标现场,现申请邮寄/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我单位确认提交投标文件及提交、接收项目相关资料的联络邮箱为: ,联络电话: (电话/邮箱的联络人应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本项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一致);

项目采购全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1)我单位未及时提交、查收项目相关文件;(2)我单位留存的联系电话、邮箱等无人接听,不能正常使用的;(3)因我单位原因导致解密失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出现资料泄露等风险的。

我单位充分理解并同意,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被屏蔽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而引发的风险,不应由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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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SCR 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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