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溪小城镇生态景观水系(一期)A段二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汀溪小城镇生态景观水系(一期)A段二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天和【厦】招(施)字2015-033号 

汀溪小城镇生态景观水系(一期)A段二标段工程

(汀溪大道起至横二路止(桩号 K0+390~K0+693.231))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汀溪小城镇生态景观水系(一期)A段二标段工程(汀溪大道起至横二路止(桩号 K0+390~K0+693.231))(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同发投[2011]函5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厦门古龙温泉山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隘头村 。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5年3月 。

2.3 招标项目类型:绿化工程 。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汀溪小城镇生态景观水系(一期)A段二标段工程为汀溪大道起至横二路止(桩号 K0+390~K0+693.231),全长约303米,宽度28-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土石方、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及外接供电系统等工程,投资额约350万元。(栋数、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等)。

2.5 合同估算价: 约350万元 。

2.6计划工期: 按合同约定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类似项目描述);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或者具有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它: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请于 2015 年 2 月 7 日至 2015 年

2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地址:同安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仍可到  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商务区)2号楼4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采用电子光盘每套 50 元人民币(投标人如认为电子版图纸不足以核对工程量清单,可自愿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购买纸质图纸,否则视为认可招标人在中标后提供的纸质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地址:同安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柒万 元人民币(¥ 70000 )。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古龙温泉山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_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同安区汀溪镇 地 址: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商务区)2号楼4层

邮 编: 361012 邮 编: 361010

联 系 人: 小张 联 系 人: 小陈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5年 2 月 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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