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指挥部《玄菟郡遗址及周边区域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竖向设计、土方设计、土地现状梳理及土地开发整理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指挥部《玄菟郡遗址及周边区域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竖向设计、土方设计、土地现状梳理及土地开发整理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玄菟郡遗址及周边区域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竖向设计、土方设计、土地现状梳理及土地开发整理方案》编制服务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指挥部
行政区域沈抚新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31日18: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一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2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一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洪林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指挥部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洪林、024-********

项目概况

《玄菟郡遗址及周边区域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竖向设计、土方设计、土地现状梳理及土地开发整理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3楼3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GS*******

项目名称:《玄菟郡遗址及周边区域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竖向设计、土方设计、土地现状梳理及土地开发整理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依据现状地形图、最新高程数据、小沙河水利设计方案,完成项目范围内土方调整的优化方案,为项目建设提供依据;结合小沙河水利设计方案、土方调整方案完成项目周边未建设道路的竖向设计优化,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依据;

对第二次国土调查、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变更库的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现场摸排及比对,对项目区土地现状进行梳理,完成项目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编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含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3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12022年09月07,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

  1. 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请携带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文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费缴纳需采用电汇方式,电汇账号如下:

(1)账户名: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2)账号:292*****9504

(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邮箱地址:sczyysgs@163.com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指挥部     

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联系方式: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新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王洪林、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洪林

电 话:  024-********

 
,辽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更新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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