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大同镇上水寨水库灌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国内)

长汀县大同镇上水寨水库灌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国内)

长汀县大同镇上水寨水库灌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工程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 闽水农水[2007]70号文 批准兴建,项目业主为长汀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长汀县水利局,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愿意承包本招标工程的企业法人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名称:长汀县大同镇上水寨水库灌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2、工程位置: 长汀县大同镇 。
3、工作内容:加固5座拦河坝、渠道清淤疏浚5.00公里、新建渠道衬砌7.414公里、新建机耕路0.58公里、改良土壤(新建)1000亩。
4、招标工程规模、主要工程量:① 工程规模:中低产田改造建设规模约4500亩;② 工程预算造价为:*******.75元人民币;
5、招标工程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建设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条件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无在建项目、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省外入闽企业须持有效的《省外入闽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三、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不得参与投标人抽签。
四、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2007年12月3日~规定开标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单位办公地点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
五、本工程开标时间:2007年12月13日下午3时00分。
六、评标办法: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员、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07]35号)规定,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确定中标人。
七、关于本工程招投标的其他事宜,按招标文件等规定执行,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 长汀县水利局 (盖章)
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太平桥头防汛大厦
负责 人:戴福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镜明(139*****450) 周桥华(139*****363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分公司办公地点: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20号三楼
联系人:蔡军锋 联系电话及传真:0597—*******
二00七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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