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2022年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服务招标公告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2022年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服务招标公告





[省本级][非自动评审]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2022年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2022-09-01]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2022年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运营管理已建成通车高速公路约5367km,分布在江西全省各地市。本次招标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直属路段管理单位所辖高速公路2022年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隧道数量为35座;检测对象由所属路段管理单位和检测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JDJC标段),招标范围为2022年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直属路段管理单位所辖的35座隧道机电设施。具体如下:

1.1隧道机电设施的定期检查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规定,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的周期应根据隧道技术状况确定,应不少于1次/年。新建隧道应在交付使用1年后进行首次定期检查。

2022年期间选取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所辖隧道单洞总长度约172公里的隧道(主要工程数量见下表1),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隧道机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技术状况评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被检测隧道机电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编制隧道总体技术状况评定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被检测隧道机电设施异常情况的描述如性质、范围、程度等,今后隧道机电设施维护措施与建议)。专业检测单位检测的隧道数量、频率低于技术规范要求部分,由管养单位自行开展定期检查予以补充。

项目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细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供配电设施检测

配电所

79

2

照明设施检测

单洞·公里

171.949

3

通风设施检测

单洞·公里

171.949

4

消防设施检测

单洞·隧道

70

5

监控与通信设施检测

单洞·公里

171.949

6

隧道总长

单洞·公里

171.949

1.2本项目招标范围

包括: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2022年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提供服务。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划分如下:

合同段

对应路段及主要工作内容

JDJC

包括: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包含以下管理中心:赣州、宜春、吉安东、吉安西、景德镇、南昌东、南昌西、南昌北和九江管理中心)所辖35座隧道,单洞约172公里高速公路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服务工作。






2.服务期限

隧道定期检查(机电设施)服务期为3个月,具体每项检测的服务期由委托人和检测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信誉、人员、设备和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至附录6。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凡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段

要求

JDJC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①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检测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

要求

JDJC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段

信誉要求

JDJC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最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⑨不存在因涉嫌招投标违法行为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或所属执法机构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检测负责人最低要求)

合同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JDJC

项目负责人

1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工程检测工程师资格。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工程检测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合同段:JDJC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与要求

单位

要求数量

1

高空作业车

工作斗最大作业高度(m)14

1

2

几何测量量(刃)具

/

2

3

电涡流涂层测厚仪

/

2

4

照度计

/

2

5

温湿度计

/

1

6

风速风向仪

/

1

7

烟雾传感器

/

1

8

照相机

有效像素≥1000万

2

9

兆欧表

/

1

10

视频信号发生器

/

1

11

接地电阻测试仪

适用于电力、邮电、铁路、通信、矿山等部门测量各种装置的接地电阻以及测量低电阻的导体电阻值

1

12

绝缘电阻测试仪

测试电压:DC:250V/500V/1000V±3%±3个字,测量范围:1~9999(MΩ) ±3%±3个字

1

13

色彩辉度计

液晶显示屏LCD的亮度、色度、色温、对比度等项目测定;液晶领域内各部件(LED、CCFL、EL背光源等)的亮度、色度、配光特性的检查;汽车尾灯、交通信号灯等的亮度及色度测定

1

14

一氧化碳测试仪

支持电化学、催化燃烧、半导体、PID光离子、红外气体传感器分辨率: 1%LEL,1ppm,0.1ppm/vol%

1

15

能见度测试仪

10m-*****m

1

16

万用表

适用于各种场合的DT4256-20,还能测量4-20mA信号

1

17

风速计

0.0-45.0

1

18

电感表

/

1

19

低速数据测试仪

高速数据采样技术,A/D采样速度为100MHz,使仪器读取分辨率为1m,探测盲区为1m

1

20

光时域反射仪

1310±25/1550±25

1

21

光功率计

有紫外增强型和近红外探头,波长范围可从200nm到1800nm

1

22

数字可调光衰

/

1

23

网络性能测试仪

/

1

24

视频测量仪

/

1

25

软件性能测试工具

/

1

26

相位表

/

1

27

精密声级计

/

1

28

色彩亮度仪

/

1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合同

财务要求

JDJC

无。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路网运营管理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366号路网运营管理公司

邮编:******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91-********

附件: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2022年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服务项目评标办法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路网运营管理公司

2022年9月1日



附件: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2022年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服务项目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1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评为较高信用等级(最近年度)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函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文件填写及组成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规定

安全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项规定

实质性响应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函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文件填写及组成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报价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投标报价唯一性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25

技术能力:5

业绩:20

) 履约信誉: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对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7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平均值的计算。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75%的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但须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重点项目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16]79号)的规定随报价文件提供成本分析等证明材料。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

建议书

35

检测服务工作

10

阐述充分,有独到检测建议和方法,9-10 分;阐述较充分,有完整检测建议和方法,7.1-8.9 分;

阐述一般,有检测建议和方法,6-7分。

工作管理制度

4

工作管理制度制定的合理可行,落实制度措施有力,3.6-4分;较好,3-3.5 分;一般,2.4-2.9分。

文件资料管理

3

文件资料管理的方法好、流程清晰、措施得力,2.7-3 分;方法较好、流程较清晰和措施较得力,2.2-2.6分;方法、流程和措施一般,1.8-2.1 分。

廉政制度

4

廉政制度健全、措施合理,3.6-4分;较好,3-3.5 分;一般,2.4-2.9分。

检测服务工作侧重点的分析与建议

10

对本项目侧重点的分析与建议好,合理,9-10 分;较好,7.1-8.9 分;一般,6-7分。

安全制度

4

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合理,3.6-4分;较好,3.0-3.5 分;一般,2.4-2.9分。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2)

主要

人员

25分

项目负责人

2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15分;

担任过隧道机电专项检测或隧道机电技术状况评定检测项目(包含特长隧道1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职务的,每个项目加5分,最多加10分;(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在某项目上担任过以上职务,审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3.5.4)。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 100×E2。

本项目E1=0.5,E2=0.3。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

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

点的扣分值。但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

其他

因素

技术

能力

5分

检测设备、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5分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3分;

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中具有软件评测相关的检验检测能力加2分。

业绩

20

类似项目业绩

20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2分。

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金额在180万元以上高速公路隧道机电技术状况评定技术服务且其中含1座及以上特长隧道(L>3000米)的,每个项目加4,本条最多加8分

(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3.5.2)

履约

信誉

5

履约

信誉

5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3分。

①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近三年(2019-2021年)信用评价均为“AA”的,加2分,只有两年为“AA”的,加1分,其它情况不加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 7 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 2 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资历情况、信誉等信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以评标报告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并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发现上述信息及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公示期间有人投诉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经招标人核实并认定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否决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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