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一标一分部、25局西安高铁东城片区综合开发核区(钢材、柴油)二次招标公告

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一标一分部、25局西安高铁东城片区综合开发核区(钢材、柴油)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18局五公司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一标一分部、25局西安高铁东城片区综合开发核区(湾子村)城市更新项目(钢材、柴油)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22-74-2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8局五公司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一标一分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陕发改基础【2019】10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一标一分部项目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25局西安高铁东城片区综合开发核区(湾子村)城市更新项目安置楼工程-3标段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04-******-04-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安高铁东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高铁东城片区综合开发核区(湾子村)城市更新项目安置楼工程-3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合同金额6.2亿元,合同工期36个月,开工日期2021年5月,竣工日期2024年5月。主要工程量: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图K0+000-K10+945桩号范围内所有施工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设施、绿化、机电、房建工程及其他工程以及图纸优化中明示或暗示等所有施工内容。

2.1.2西安高铁东城片区综合开发核心区(湾子村)城市更新项目安置楼工程-3标段施工项目由西安高铁东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该项目位于西安灞桥区红旗街道三殿村以南、东三环以东、西康线以西、神鹿坊村以北。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04-******-04-05-******,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工程(不含变配电)、弱电工程(预留预埋)、采暖及暖风空调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现场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和配套设施。本工程主要包括1#号楼和4#号楼两栋高层住宅楼、幼儿园、社区服务用房及地下车库等,净用地约18.6亩,总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合同金额1.74亿元。建筑层数:两栋高层住宅楼(分别为24层、17层,层高3米)、1栋幼儿园及社区配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材包件(适用于18局延安东绕城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2021年)财务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1个会计审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⑤同一投标人仅限中同一招标人同类物资一个包件。

4.2.2柴油包件(适用于18局延安东绕城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意向协议或代理协议,或至少提供能证明油品合法来源的2019-2022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复印件两份;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企业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1个会计审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中标单位须为现场提供移动加油车,中标人负责加油车的维修、保养、危险品车辆相关手续及保险,加油车操作人员由中标人提供,加油车司机及加油员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2.3 钢材包件(适用于25局西安高铁东城安置房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2021年)财务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1个会计审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网址:ecm.crcc.cn)进行注册登记后,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rccec.com.cn)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8月30日08:00至 2022年9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凡参与此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之日前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注册并审核通过,否则不能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2 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3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由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

递交途径: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开标

7.1时间: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2022年9月21日10时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使用递交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http://)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4)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一标一分部项目部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

联系人:高国圆电话:173*****584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高铁东城片区综合开发核区(湾子村)城市更新项目安置楼工程-3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半引路18号滨河明珠小区

联系人:屈明明电话:188*****706电子邮件:*********@qq.com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邮编:******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经理(文件售卖及澄清答疑咨询)(029)********/********

李经理(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办咨询)(029)********

合同及投标保证金督办协调(座机)137-2042-5877

监督电话(座机):181-4932-5103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来电咨询。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一标一分部项目部

钢材

YAGC01

7467

500

2

2

钢材

YAGC02

7467

500

2

3

柴油

YACY01

252

500

2

4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高铁东城片区综合开发核区(湾子村)城市更新项目安置楼工程-3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钢材

XAGC01

2865

500

1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标签: 高铁 钢材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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