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冷却液招标公告
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冷却液招标公告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应地区 |
1 | 冷却液 | HXD3机车、FL220型复合冷却器循环系统 | Kg | 180 | 洛阳地区 |
1、交货地点:郑州铁路局洛阳机务段(洛阳车间)。
2、交货时间:接到通知后,一周内交货。
3、交货方式:发送到指定站段。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或合法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6、技术条款:国家技术标准。
四、报价要求
1、请于2015年02月10日18: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到站不含税价),并以传真或邮寄形式送至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业务科。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请于询价截至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等形式送达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业务科,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招标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苗苗 联系电话:158*****980
传真: ****-******** 邮编: 450000
通信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业务科。
五、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招标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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