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康发〔2022〕3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康复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甘康发〔2022〕3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康复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各项目执行科室: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22〕44号)和省残联康复处批复要求,为扎实做好我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有关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实施,现将《甘肃省康复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康复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方案
甘肃省康复中心
2022年8月29日
甘肃省康复中心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
甘肃省康复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22〕44号)和省残联康复处批复要求,结合我中心业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至少27名残疾儿童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范围
具有甘肃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甘肃)且符合救助条件的0-6岁(以申请时间为准)的残疾儿童,残疾儿童可不持有残疾人证。
(二)救助标准及要求
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人均补助0.1万元。
(三)完成时限
各项目执行科室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方案制定及救助对象筛查。2022年8月-9月底根据省残联下达的经费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制定中心对应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执行科室要严格依照项目方案中救助对象纳入规定,采取电话、微信与专家门诊筛查等方式远程、现场诊查筛选确定受助对象。同时做好辅助器具的招标采购准备工作。10月-12月底完成全省27例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服务。12月底做好跟踪回访、资料归档、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资料收集。经检查确诊符合项目救助要求的救助对象,科室要督促监护人及时填写提交救助审批表(见附件4),表内须粘贴救助对象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提交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证等有效户籍资料复印件,持证残疾儿童同时提交残疾人证复印件;须在监护人与项目执行科室主任(负责人)签定书面辅助器具适配协议及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安排开展采购等相关工作。所提交资料与签订的协议、知情同意书等均由科室整理保存,不得遗失。
(三)实施救助。所有纳入救助范畴的救助对象,科室要根据个体病情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辅助器具适配计划,妥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应的辅助器具适配,积极做好适配记录与阶段适配成效评估工作,全力保障辅助器具适配工作按要求高质量、高水平推进。
(四)档案建设。8月-12月项目执行科室负责建立完整的救助对象辅助器具适配档案资料,做到一人一册,要素齐全、分类管理。辅助器具适配档案包括:1.救助对象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审批表;2.持证救助对象残疾人证复印件;3.救助对象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证复印件;4.监护人与项目执行科室主任(负责人)签定书面项目救助协议;5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五)12月完成对全年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救助项目拾遗补缺等收尾工作。检查验收项目完成情况、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上报项目工作总结。
四、进度管控与绩效评估
项目执行科室要将既定的项目工作任务分解到月、细化到周,确定各执行环节工作责任人,按项目推进节点要求完成调查摸底、实施救助、绩效评价和总结改进等环节工作。绩效管理工作要达成如下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至少27例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得到辅具适配服务。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残疾儿童家长对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资金执行进度。按照省财政厅对财政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及《省残联项目资金管理规程》相关规定要求,资金支出进度在10月底、11月底、12月底分别达到60%、90%、100%。
五、职责分工
项目办:负责制定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任务指标和经费;督导项目实施进度;配合财务科监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做好项目总结、绩效评价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项目执行科室:负责项目救助残疾儿童的辅助器具适配实施工作,规范做好残疾儿童即辅助器具适配对象筛查、辅助器具采购适配、经费使用、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绩效自评等工作。
财务科: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依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照《甘肃省残联项目资金管理规程》和《甘肃省康复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甘康发﹝2018﹞3号),与项目执行科室进行无缝对接和精准核算,杜绝挤占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确保项目资金按要求合理规范使用。
六、信息统计与汇总报送
(一)项目执行科室督促受助对象或家属(监护人)规范填写附件4有关表格,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存档备案;要定期做好救助对象相关信息登记录入工作并按时报备。
(二)自项目执行之日起,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提前),由项目办督促项目执行科室向项目办上报当月所承担项目实施进度统计表(见附件2),项目办汇总整理并报请加盖中心印章后上报省残联康复处、计财处。
(三)项目执行科室须于项目执行结束时向项目办提交本科室所承担项目的救助对象花名册(见附件3),并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自评报告等资料,由项目办汇总形成中心的项目救助对象花名册和自评报告并报请中心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残联康复处。
七、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执行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深刻汲取督查评估反馈问题教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范围、标准、程序组织实施,并与中心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执行科室依据《甘肃省康复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本科室项目实施推进具体举措,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严格把控救助对象的筛选、审核、救助(适配)、结算等重点环节,确保项目任务推进和资金使用同步,按时间节点要求,高水平、高质量完成科室承担的全部项目任务。
(二)各项目执行科室要严格落实《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采取自查验收评估、经费明细公开、经费结算签字确认等方式,加强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实施费用结算按照项目完成名(人)数乘以每名(人)补助标准执行,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工作人员安全。项目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会同中心相关职能科室(部门),对项目管理、适配效果、经费使用和绩效达成情况进行不定期考评,项目执行科室要按照项目实施节点和有关要求,按时向项目办上报项目实施进度统计报表和总结报告,对实施成效未达标的由项目办派发督办通知单并视情况在中心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各项目执行科室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墙),向社会公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救助标准、工作流程、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康复救助对象情况、举报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确保项目实施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规范项目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档案应确保要素齐全,须充分反映申请、评估、服务、经费使用明细及残疾儿童家长(监护人)确认签字等内容。要主动深入开展项目服务成效满意度调查,通过安排专人电话随访、开展问卷调查以及在科室内组织召开残疾儿童家长见面会等形式对受助情况、适配效果、服务意见建议进行沟通掌握,并及时整理汇总上报。中心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建立专门档案,确保相关档案资料完备。
(四)项目执行科室要在项目实施各环节特别是救助对象筛查纳入阶段要积极主动向救助对象及群众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申请办法及流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项目开展情况、受助效果与感人事迹及时向宣传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由宣传部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度报道。
附件: 1.甘肃省康复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进度统计表
3.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救助对象花名册
4.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审批表
5.甘肃省康复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责任书
附件1 甘肃省康复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任务分配表 | ||||
执行科室 | 残疾儿童 数(名) | 经费合计 (万元) | 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 | |
任务数(名) | 经费(万元) | |||
儿童康复科 | 27 | 2.7 | 10 | 1 |
鱼池口分院儿童 康复科 | 17 | 1.7 |
附件2
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实施进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分配任务数 | 完成任务数 | 备 注 |
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 | |||
合计 |
省康复中心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方式:
附件3
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救助对象花名册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民族 | 年龄 | 身份证号 | 残疾证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受助项目 名称 |
省康复中心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方式:
附件4
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辅助器具适配审批表
儿童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
户籍地 | 家庭住址 | ||||||
诊断机构 | 诊断结果 | ||||||
残疾类别 (可多选) | □视力 □听力 □肢体 □言语 □精神 □智力 | 残疾人证号 (持证必填) | |||||
监护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与儿童关系 |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
医疗保险 享受情况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其他保险 □无 | ||||||
辅助器具 需求情况 | 序号 | 产品名称及数量 | |||||
监护人申请理由 | 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 ||||||
康复机构 审批意见 | 审核人(盖章): 年月日 | ||||||
适配结果 | 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
说明:此表由残联、康复机构各留存1份。
附件5
甘肃省康复中心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施责任书
根据全省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救助项目工作要求,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甘肃省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及省财政厅下发责任书内容等相关规定,任务分解落实,特制定本项目实施责任书,由省康复中心与项目实施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
一、项目实施科室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中心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22〕44号)和省残联康复处批复要求,给科项目数 名,项目金额为万元。项目执行科室必须制定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项目任务、项目时限、补助标准,绩效目标必须明确。在项目执行中必须按照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执行,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工作,接受中心审核。
2.科室必须严格按项目实施要求管理使用康复项目补助资金,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并接受中心、省财政厅和省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按时实现支出。
3.科室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做到项目接受人的资料收集齐全,适配评估及时,资料填写完整,必须认真造册登记,并确保康复效果。
4.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对适配对象、内容、时间、资金补助和使用等情况进行数据库管理,建立业务台账,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管理全程“阳光”操作。凡是未形成项目管理数据库或造册登记的,视为违规使用资金。
5.科室必须按项目实施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并接受中心或第三方考核评估,同时,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二、监督和处罚
1.中心及时为项目实施科室下达项目实施责任书,由科室负责组织实施。中心的相关职能科室必须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2.项目完成后,先由中心进行审核,继之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获得优秀评价的科室中心进行通报表扬。
3.执行科室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下达的目标任务数。
4.若项目实施科室未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或第三方考核评估不合格,中心及科室各级负责人将根据责任分别被追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省康复中心和项目实施科室各执一份。
省康复中心项目执行科室:
责任人: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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