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美郡小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朝阳美郡小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夏津县朝阳美郡小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5-001080-1307-101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夏津县朝阳美郡小区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津县鑫润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夏津县朝阳美郡小区工程施工项目位于银山路东侧,建安街北侧,建筑面积14461.28m2,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进德施工企业须持外地企业"进德"备案证明。
3.4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7日至2015年2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德州市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港608室报名。
4.2.报名需要的材料: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工资拖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外地企业"进德"备案证明。另外还须提供本项目主要组成人员的证件1.施工员2.安全员3.材料员4.质检员5.资料员。以上证件须是本单位人员)。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的投标单位为无效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夏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夏津县鑫润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夏津县银山路东侧,建安街北侧 地 址: 德州市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港608室
邮 编: 253000 邮 编: 253000
联 系 人: 殷经理 联 系 人: 徐经理
电 话: ****-******* 电 话: 139*****63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qq.com">********@qq.com 电子邮件: ********@qq.com">********@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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