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北京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包括北京市总工会本级及9家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劳动人民文化宫、北京工人疗养院,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技术交流中心)、劳动午报社、北京职工对外交流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财政供养人员行政编制8人,实际6人;离休28人,退休1558人;非参公事业编制人员267人,比上年度269人减少2人,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负担,离休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统筹外经费由财政负担。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190.36万元,比上年减少1,405.82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劳模评选表彰专项、素质教育工程等非经常性项目预算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956.76万元,比上年减少1,639.40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劳模评选表彰专项、素质教育工程等非经常性项目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53.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6%;事业收入102.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0%;其他收入0.06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194.99万元,比上年减少1,663.77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是减少劳模评选表彰专项、素质教育工程等非经常性项目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0,616.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35%;项目支出7,578.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65%。

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995.37万元,主要为年末追加专项活动经费结转使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87.37万元,比上年减少192.47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劳模评选表彰专项、素质教育工程等非经常性项目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92.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53.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83%;教育支出3,156.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1.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0.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08%;卫生健康支出1,155.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8%;其他支出1,185.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1年度决算8,653.68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1年度决算853.7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21.26万元,下降42.12%,主要原因是核减收回中轴线项目结余;“群众团体事务”2021年度决算7,799.9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56.26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劳模疗休养预算。

2.“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3,156.44万元,其中:“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3156.4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45.75万元,下降23.06%。主要原因是核减收回机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021年度851.07万元,其中:“文物”2021年度决算851.0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3.52万元,减少13.56%。主要原因是核减收回中轴线项目结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1年度决算3,090.0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21年度决算2649.1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90.17万元,减少9.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抚恤”2021年度决算440.9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去世人员抚恤金。

5.“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1,155.0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1155.0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4.13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6.“其他支出”其他支出1,185.67万元,其中:“其他支出”2021年度1,185.6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85.6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专项活动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616.0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21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92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万元减少0.8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减少0.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车辆油耗。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7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2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1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7.95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降低1.86%,减少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台,17.0744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预算。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总工会是北京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1950年2月正式成立。2017年依据北京市编办的《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函》(京编办行〔2017〕177号),内设16个部门。下属10家预算单位。

北京市总工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教育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开展工会组织建设、职工权益维护、职工服务、职工发展等方面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首都职工兴起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创一流的热潮;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召开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推动集团型企业建立集团级职代会制度;积极助力职工成长成才,扎实开展“创新助推计划”,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发展,带动各级工会建立数千家职工创新工作室;通过组织安康杯知识竞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为全市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精准化帮扶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加大职工解困脱困力度,为困难职工提供就业、医疗、助学和应急救助;继续对劳模进行专项服务,涵盖劳模生活困难补贴、特殊困难帮扶、意外困难帮扶、健康体检、劳模疗休养、春节慰问等方面;发挥好文化宫职工文化服务阵地作用,聚焦职工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职工文化服务,围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主题,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服务;组织实施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完善园林和基础设备设施,做好节庆景观美化;在全力做好天安门地区活动保障和发挥首都市民公园公益职能的基础上,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轴线申遗的要求,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应积极推进中轴线等项目的申遗工作,保护中轴线传统风貌特色”,积极推动太庙文物修缮,保证文物本体安全,恢复文物历史风貌,策划太庙历史文化专题展。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按照北京市总工会部门职责及年初工作计划,为提高预算资金管理水平,检验经费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经费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和《北京市总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京工发〔2021〕7号),市总工会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相关部门有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预算申报时合理确定绩效指标,涵盖各业务部门职责及工作要点,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一致,需要进一步加强指标的量化和考核性,继续优化指标结构,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表1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指标类型

内容设定

产出数量指标

切实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和多部门联动调解机制的作用。

产出数量指标

围绕高质量发展组织劳动和技能竞赛。

产出质量指标

巩固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产出进度指标

坚持做好日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反馈市场不规范行为。

产出成本指标

运用工会网站为职工提供便捷服务。

效益指标

深化首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鼓励职工参与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关心劳模生活,帮助困难劳模排忧解难,劳模健康疗休养、健康体检的各项政策落实得到保障,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建立专项帮扶资金长效机制,在生活、助学、医疗等方面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预算数21,09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2,096.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8,993.64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8,19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6.16万元,项目支出7,578.8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27%。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截至2021年底,保障了行政编制在职人员6人,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67人的日常基本支出,保障离休人员28人,退休人员1558人的统筹外经费,能够保证各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完成了预算单位重点职能工作保障项目,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中轴线申遗文物修缮保护项目资金等共计24个项目,评选出30家市级创新工作室及100对“名师带徒”,创新领域涵盖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开展全市在档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工作,帮助在档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中轴线申遗专项资金能够按照项目评审报告申报执行,资金拨付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单位规章制度。

(2)产出质量

劳模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劳模切身利益,提高低收入劳模生活水平,妥善解决劳模日常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引导全市职工群众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职工队伍素质水平,促进服务职工水平提升。中轴线申遗相关项目不断加强和规范太庙文物保护工作,合理开展太庙修缮,消除古建安全隐患,推动太庙的历史溯源、沿革、祭祀制度、古建筑等历史文化的研究工作,为中轴线申遗和日常相关文化活动的开展奠定基础。

(3)产出进度

2021年,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申报内容执行相关项目,项目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劳模疗休养因疫情原因未开展,已报市财政局完成预算调整,北京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依据机构撤并工作方案,相关项目停止开展已报市财政局完成预算调整,太庙历史文化专题展览由于项目招标原因推迟支付进度,预计2022年完成此项工作。

(4)产出成本

各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的成本控制;下一步需要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及项目预算内容,使项目安排更加细化,测算依据明确,本年度预算执行调整项目较多,需调高预算资金决策管理能力。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部门预算资金较好保障了各预算单位运转及主要职能工作,能够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作要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提升职工服务、维权水平,提高太庙的文物修缮保护水平,更深层次挖掘太庙历史文化底蕴,助力中轴线申遗成功,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缺少相关数据资料作为支撑;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量化需要进一步加强。

(2)社会效益

通过各项目的设立与实施,确保全市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持续改善,缓解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的生活困难,防止其返困返贫。做到关心劳模生活,立足劳模需要,设立劳模工作资金长效机制,创新劳模服务载体和手段,推动各级工会组织劳模工作的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劳模日常服务管理部门的作用,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各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基本达到预期设定指标,充分呈现财政资金成效,发挥了应有的社会效益,但个别项目的绩效成果展现不够显著,对于实施过程、监督过程等经验总结不足。

(3)环境效益

各预算单位的履职及2021年的工作任务不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环境效益。

(4)可持续性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向全社会传达市委、市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用劳模的先进事迹、崇高思想和优秀品质感召职工群众,激励广大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向困难职工提供全年的救助资金,确保全市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持续改善,进一步体现了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心与关怀,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项目的实施具有可持续影响,产生的可持续影响效益基本达到预期设定指标,但部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缺乏跟踪过程和监管措施,针对绩效效果的数据汇总分析不够深入。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部门针对健康体检项目开展了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对该项目的实施过程满意度较高。通过家庭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困难职工对帮扶资金效果的满意度,并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热线接受困难职工监督。但是仍存在满意度调查资料不够全面,缺少总体满意度调查报告等问题。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规范预算的执行程序,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市总工会编制并严格执行《制度汇编》、《内部控制规范手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制度体系。针对部门预算项目,通过梳理流程,确定各项具体业务的办事流程和工作标准,完善组织架构,明确职能分工、支出审批权限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依据部门内控制度,加强针对部门重点工作、重点职能、重点项目的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在2021年部门预算管理中,项目能够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管理相结合,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通过加大执行环节控制,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采取的方式方法有:一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执行,坚持统筹兼顾、指标控制、从严考核的原则,紧紧围绕部门发展需要确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二是涉及北京市中轴线申遗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均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执行市文物局和市财政局双重审批,并履行“三重一大”程序,对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内容无法开展,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能够及时申请市财政局进行预算资金的调整,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但年初预算编制中仍存在依据不够充分和精确的项目,需要加强项目预算的精细化和准确测算。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在内控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结合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能够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会计核算基本工作,保证会计资料准确、完整,部门基础信息管理较好。预算资金的使用与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相符,同时,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产管理

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按时完成部门资产动态系统的年度报告工作,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配置资产,对不能正常使用并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国有资产报告涉及2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其他单位均不含财政资金形成资产,年末结余上缴返还财政。项目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较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管理方式上认真落实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每项资产都要“责任到人”;资产管理人变更及时变更管理库中的信息,办理交接手续,落实新的接任人;部门之间的衔接通畅,不留管理空白点。但对资产使用有效性管控不强,资产利用情况统计和有效性分析有待进一步加强。

3.绩效管理

在项目管理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不规范的项目及时跟进处理,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评价,通过规范业务流程,构筑内部监督管理体系。部分项目执行部门管理留痕资料不够完整,对实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支撑性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完善。

4.结转结余率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财政性资金99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4万元,项目支出787.43万元。具体情况说明:文化宫结余143.71万元、结转187.73万元,占比33.30%,项目结转主要为2021追加太庙历史文化专题展项目和太庙戟门、祧庙、牺牲所等修缮工程及汉白玉构件保护工程编制费项目,均为年中追加项目,本年完成项目的设计勘察等前期准备工作,剩余结转下年执行;本级结余196.57万元、结转395.33万元,占总结转结余的59.47%,为年末追加专项活动经费结转使用;物价监督总站结余31.84万元,占比3.2%;其余单位结余4.03%。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1年度部门预决算差异率13.73%,存在年内依据新增工作职责内容追加专项资金预算,并对年内依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项目上报市财政局统筹调整,相关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经过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组评议,北京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分,其中,部门决策10分,部门管理36分,部门绩效43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89”,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部门决策

15

10

部门管理

40

36

部门绩效

45

43

综合得分

100

89

绩效评定级别

在充分了解项目情况的基础上,逐一对预算项目资料进行核实。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考核点和评价重点,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指导补充完善资料。其中对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北京市总工会政务云服务等3个项目开展普通评价,聘请第三方事务所及专家开展绩效评价打分,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其他项目均出具绩效自评表,结合以上综合结果,开展部门整体评价,履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程序,能够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总体目标绩效效果指标细化、量化不足,产出质量指标难以客观评价部门整体产出完成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应分类界定服务对象,并设定适当的满意度指标值,明确调查方式方法。部门预算及项目预算内容不够细化,测算依据需要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策过程资料,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期调整现象。

(2)部门预算项目中个别项目缺少总体设计,项目的总体进度规划仍需进一步细化,阶段性目标不够明确,针对项目执行实施缺少风险识别和应对预案,不利于部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绩效呈现缺乏统计数据汇总分析,部门整体履职绩效未能全部呈现,满意度调查问卷样本量较少,缺少统计分析,问卷内容过于简单,可衡量性较弱。针对政府绩效管理相关措施不够明确。

(六)措施建议

1.决策方面

利用机构改革契机,根据最新三定方案以及承担的职能任务,进一步细化部门整体绩效内容和规划目标。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内容,明确测算依据,进一步明确部门整体预算编制依据,加强财政预算的科学化、精准化,科学分配资金,统筹资金的使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2.管理方面

制定部门整体实施方案或总体设计方案,细化各项工作及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健全过程管控措施,确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明确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加强过程监督监管。针对执行率较低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有效开展整改工作。

3.绩效方面

树立部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科学填报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准确反映重点项目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成本指标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加强过程绩效追踪,注重绩效资料收集,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绩效呈现水平。尽量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增加可考量性;注重绩效资料的收集、规整,全面、系统、完整地展示部门整体绩效。重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根据不同对象分别设计调查问卷,合理组织调查工作,加强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重视结果应用,主动优化布局、提升服务,持续改进和提升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选取3个项目聘请第三方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三份,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共15个,见附件。

附件:

北京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北京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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