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收费发药等窗口增设防盗电动卷帘和门诊大厅玻璃采光顶加装电动遮阳帘工程招标公告

晋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收费发药等窗口增设防盗电动卷帘和门诊大厅玻璃采光顶加装电动遮阳帘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收费发药等窗口增设防盗电动卷帘和门诊大厅玻璃采光顶加装电动遮阳帘工程,招标人为晋城市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收费发药等窗口增设防盗电动卷帘和门诊大厅玻璃采光顶加装电动遮阳帘工程

2.2项目编号:HCJC-*********

2.3规模及内容:晋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收费发药等窗口增设防盗电动卷帘和门诊大厅玻璃采光顶加装电动遮阳帘工程

2.4项目地点:晋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

2.5预算金额:约75万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25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晋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收费发药等窗口增设防盗电动卷帘和门诊大厅玻璃采光顶加装电动遮阳帘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5日(双休日正常工作),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城区白水西街方程国际809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查看后退还(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获取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自到场,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

①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④“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截图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页截图。

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城市人民医院

地 址:晋城市人民医院科教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晋城市城区白水西街方程国际809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收费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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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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