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航站楼第四期零售业务资源公开招商项目
2022年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航站楼第四期零售业务资源公开招商项目
2022年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航站楼第四期零售业务资源公开招商项目
招商文件
招商人: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22年9月
招商文件组成
邀请函
招商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范围及准入标准
第二章:招商项目及投报说明
第三章:招商须知
第四章:招商应答文件
第五章:租赁合同
附件:
一、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旅客运行数据
二、相关制度及规定
三、技术文件部分评委打分表
四、招商项目平面布局图
目录
2.经营状况 27
3.运营方案 28
贵公司:
感谢贵司参加2022年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航站楼第四期零售业务资源招商项目,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作为招商人,欢迎贵公司按招商文件的要求参与本次招商活动。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始建于1958年,199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航空口岸机场,1993年被国际民航组织正式确认和公布为国内14个国际定期航班机场之一,2007年6月,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成为首都机场的主备降场之一,机场等级为4E级,是内蒙古自治区航空运输的枢纽,是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往来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2018年完成旅客吞吐量1216万人次,2019年完成旅客吞吐量1315万人次,2020年完成旅客吞吐量811万人次,2021年旅客吞吐量完成900万人次, 2022年旅客吞吐量预计完成1100万人次。
此次,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航站楼零售项目向社会公开招商,招商总面积为136.23平方米,共3处资源(3个标段)。
我们诚邀符合条件的应答人以密封应答文件的方式投报,应答人须提供有关资质证明、资信状况、经营情况、运营方案等文件和合理的报价。
感兴趣的合格应答人可以向招商人进一步咨询,招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回。所有应答人必须支付意向保证金,保证金可直接以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
我们竭诚欢迎符合招商要求的企业前来洽谈,相信我们与您诚挚的合作将会促进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零售业的繁荣发展,同时亦为您的事业带来良好的商机。
谨此
并颂商祺
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22年9月
招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名称 | 2022年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航站楼第四期零售业务资源招商项目 |
商铺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T1、新建指廊 | |
2 | 招商业态 | 详见第二章 招商项目及投报说明 |
3 | 招商方式 | 公开招商 |
4 | 招商应答文件有效期 | 招商人确定的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后60个自然日 |
5 | 招商应答文件 |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
6 | 信息发布时间及媒体 | 2022年8月31日发布招商信息 |
7 | 招商文件发售 | 招商文件价格:500元/本 |
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7日 | ||
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地点:综合信息服务保障中心314室(商贸内蒙古分公司经营部) | ||
8 | 现场踏勘 | 现场踏勘: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7日 |
9 | 意向保证金 | 2022年9月7日16:30前到账 |
意向保证金标准:详见第二章 | ||
10 |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8日11:30 |
11 | 应答文件送达地址 | 综合信息服务保障中心314室(商贸内蒙古分公司经营部) |
12 | 评审时间及地点 | 2022年9月8日14:30 地点邮箱通知 |
13 | 疫情防控 | 现场应答人员仅限一人并需持有新冠疫苗接种单以及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
以上时间、地点计划如有变更,以招商人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电子邮件或传真)为准。
第一章招商范围及准入标准
1.1 项目说明
1.1.1 项目名称:2022年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航站楼第四期零售业务资源招商项目
1.1.2 招商人: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候机楼
联系人: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经营部
联系电话: 0471-290*****471-290*****824*******
传真:0471-*******
电子信箱:smjyglb2863@126.com
1.2 经营业态分类说明
详见第二章招商标段及投报说明。
1.3 定义
1.3.1 招商人: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分公司)。
1.3.2 应答人:指参与本次招商活动并获得招商文件的参与人。
1.3.3 评审委员会:指负责招商应答文件的评分以及与应答人进行评审工作的组织。
1.3.4 招商文件:指由招商人发布的本项目的招商文件,包括在招商文件初次发布后,向招商应答人后续发出的书面澄清和补充通知书。
1.3.5 招商应答文件:指由应答人按照本文件第三章《招商须知》要求的时间内呈交,经招商人接受的、根据《招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本项目投报文件资料以及由应答人提交的,回应招商人提出的应澄清问题和要求的书面澄清和补充文件。
1.3.6 标段:即最小的投报基本单位。
1.3.7 签约单位:由招商人向其发出《签约通知书》的应答人。
2. 招商准入标准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此次招商中对应答人资质的审查,资质审查将在评审中一并进行。
2.1 提供经营资格证照:
2.1.1 企业经营(生产)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许可证(对于国家有特殊监管要求的经营许可证,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资格证;
2.1.2 权益证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3.品牌的商标注册证和品牌授权证明或品牌支持函;4.持有品牌独家经营权或区域独家经营权的,应一并提供相应法律保护文件或授权文件(如非品牌方直接授权,须提供可追溯至品牌方的多级授权文件;上述材料为外国语的还须提供中文译本)。
2.1.3投报说明中标注的国际品牌,除了提供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的合法商标注册证,还须提供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以外合法注册的国际品牌商标注册证,若国际品牌为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注册的商标(马德里商标),可无须提供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的商标注册证。
2.2 参与本次招商的应答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9月1日;
2.2.2 参与招商项目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须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2.2.3 各品类需提供应答品牌(应答人)在全国市区、各机场及线上有开店经验,开店总数量为1家以上。
3.投报原则3.1招商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招商,不能联合参加招商,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报。关联方关系主要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时受某一企业或自然人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
(2)合营企业。
(3)联营企业。
3.2如招商人发现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招商,有权取消所涉及的所有公司参与本次招商的资格。
第二章招商项目及投报说明
1.招商项目
标段编号 | 所在区域位置 | 面积(㎡) | 门店形式 | 经营项目 | 品牌档次 | 意向保证金(万元) | 合同期 | 保底租金底价(元/月/㎡) | 销售额提取比例底价 |
1 | T1航站楼4号登机口东侧 | 24 | 综合店 | 特产+便利 | 省内知名及以上 | 10万 | 场地交付之日起至搬迁新机场 | 1700 | ≥25%(特产) =15%(便利) |
2 | 新建指廊二层 | 90.53 | 专卖店/集成店/展销店 | 蒙俄产品、区内特产、工艺品 | 省内知名及以上 | 10万 | 场地交付之日起至搬迁新机场 | 310 | ≥25% |
3 | 新建指廊一层 | 21.7 | 专卖店/集成店/展销店 | 特产 | 省内知名及以上 | 10万 | 场地交付之日起至搬迁新机场 | 410 | ≥25% |
注:1.按照呼和浩特机场当月国内实际旅客流量与去年同期呼和浩特机场国内实际旅客流量的比值进行调整当月租金(如下图所示);
2022年度2-4月份呼和浩特发生疫情,2023年度2-4月份租金调整采取当月国内实际旅客流量与前年呼和浩特机场国内实际旅客流量的比值进行调整当月租金。
2. 签约商户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金、水、电、供暖、制冷、店面装修、人工成本、银行手续费等)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3每月租赁费用按照月保底租赁费用与月实际销售额提取二者取其高者的标准缴纳。
4.消防改造及装修费用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5.店面面积非最终确认面积,以实地勘测数据为准。
6.专卖店是指专门经营或授权经营某一品牌的商品的门店形式。
7.集成店是指某个单一品类下,多品牌经营的门店形式。
8.展销店是指通过以展示为主,销售为辅,通过展示商品来进行商品售卖的门店形式。
9.应答人在投报时须明确投报品牌及品类。
10.中标商户应按照国家、行业、机场及商贸公司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日常经营工作,并签署《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商户(服务商)疫情防控责任书》
11.针对退租商户参加其退租资源的投报要求:应答人不属于恶意退租并已履行退租赔偿责任且已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允许参加其退租资源招商项目。
12.新中标商户按实际经营期限比例享受本年度租金减免政策。
13.目前呼和浩特机场根据航班流量实时调整区域使用情况,如中标店面区域未开放使用,则该区域店面则不收取租金。
14.针对标段1店面,如T1航站楼区域关闭,该店面不收取租金;如当日航班架次总量未达到T1航站楼启用值的5架次以上,则当日按照提取比例收取该店面租金。
15.标段1便利提取比例为固定值15%。投报商户仅需进行特产类提取比例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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