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个人违约贷款催收清收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个人违约贷款催收清收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个人违约贷款催收清收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9.1通用条款:
9.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9.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
9.1.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
9.1.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合同,不得接受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
9.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1.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格式自拟)。
9.2专用条款:
9.2.1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第一步:有意参加者请登录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链接:,投标人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
第二步: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请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电子邮箱(hyhawb007@126.com):
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②“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标书费汇款凭证。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接受。
1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1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sdhyha.com/)网站上发布。
14.1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地 址:山东省济日照市黄海一路43号
联 系 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0633-*******
14.2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区3号楼18层
联 系 人:王经理、刘经理
联系电话:0531-********、136*****800、186*****211
电子邮箱:hyhawb0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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