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阿市乡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阿市乡中寨至大方兴隆产业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七星关区阿市乡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阿市乡中寨至大方兴隆产业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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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七星关区阿市乡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阿市乡中寨至大方兴隆产业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翰林院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CYF-ZFCG-2022-49
项目名称:七星关区阿市乡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阿市乡中寨至大方兴隆产业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七星关区阿市乡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阿市乡中寨至大方兴隆产业路)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米
简要规格描述:七星关区阿市乡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路建设项目(阿市乡中寨至大方兴隆产业路)(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银行2022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自行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招标文件附件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过期,但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的,视为有效)。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但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的,视为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翰林院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
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二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缴纳及联系人、电话:
1.磋商保证金缴纳: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贵州多采云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零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
(2)采用支票或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或汇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缴费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贵州多采云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77*****670******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毕节分行
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有关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材料。
注:投标人采用支票或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后须将缴纳凭证制作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制作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含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七星关区阿市苗族彝族乡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阿市苗族彝族乡阿市村
联系方式:0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多采云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翰林院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
联系方式:175*****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凯
电 话:175*****600
附件信息:
483.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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